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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强调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四)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等原则;(五)适用范
2、围。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市的机构、单位和人员,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事件或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六)应急预案体系。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由市应急预案、区(新区)应急预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五大类组成。二、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本市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基层应急机构、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和权限。三、运行机制强调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共享、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响应升级、社会动
3、员、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期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内容及其职责分工。(一)预防、监测与预警。1 .预防。体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2 .监测。建立健全专业监测与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及早报告隐患信息,及时治理风险,妥善控制风险。3 .预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预警级别,明确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的方式、方法和渠道。突发事件即
4、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件进行评估,按规定程序发布预警信息。(二)应急处置与救援。1 .信息报告和共享。拓宽信息渠道,主动收集和研判本行政区域内外涉及和影响本市的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确定报告和共享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督管理等要求。2 .先期处置。在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事件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介入之前,事发部门(单位)和事发地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应当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抢险救援,加强现场控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3 .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态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
5、,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依照事件的严重程度依次分为四级:I级(一级)、11级(二级)、III级(三级)、IV级(四级)。突发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避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4 .指挥协调。启动I级、II级、In级应急响应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市应急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的区(新区)应急委、市有关部门(单位)分别采取的应对措施。5 .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采取I级、11级、In级应急响应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市有关应急预案
6、,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官和2-3名现场副指挥官,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明确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机制。6 .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危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资金物资调拨、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动员、治安维护、社会面控制等相应措施。7 .响应升级。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确定有关应急管理机构的行动程序和要求。8 .社会动员。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和应对工作需要,明确社会动员的条件、范围和工作要求。9 .信息发布。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机构、形式、时限和
7、相关要求。10 .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结束的决策机制、发布程序和注意事项。(三)后期处置。11 .善后处置。明确人员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预防和处置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12 .社会救助。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公益团体依法组织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13 保险。鼓励保险组织扩大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鼓励相关群体和个人购买保险,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14 .调查评估。明确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承办机构。建立突
8、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制度。15 恢复与重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开展恢复与重建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四、应急保障(一)人力资源保障。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类应急队伍的保障措施。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应急专家、应急志愿者等四类应急队伍建设,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军队、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的作用。(二)经费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三)物资保障。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
9、物资捐赠和支持。(四)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力量和作用。(五)交通运输保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健全交通管制、道路抢修等保障措施。(六)人员防护保障。根据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机制。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依靠科学的指挥调度、先进的防护设备保障人员安全。(七)通信和信息保障。建立无线和有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和机动通信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八)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
10、材,健全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九)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统一规划和建设全市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必要的标识和设备,加强维护和管理。(十)科技支撑保障。扶持应急产业发展,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技术、设备和工具。(十一)气象服务保障。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十二)法制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五、监督管理(一)应急演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分类分级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适时开展跨区域、跨系统的综合应急演练。(二)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各类学校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三)培训。明确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要求,将应急培训纳入行政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四)责任与奖惩。明确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绩效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奖惩机制。(五)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明确专项应急指挥部名称及牵头单位,明确专项应急预案目录。根据需要增加相关表格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