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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在华投资状况分析与外资并购前景预测外商在华投资历史回顾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1979-1986年,为起步阶段。19791980年,中央先后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地试办经济特区。特区内对吸收外资实行一些特殊优惠政策。1984年和1985年,国务院先后决定进一步开放S市、天津、大连、青岛、广州等14年沿海港口城市,将长江三角洲I、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对这些城市和地区在利用外资方面实行了优惠政策。1980-1986年,全国外商投资协议金额亿美元,年平均亿美元,实际
2、使用外资金额亿美元,年平均亿美元。1987-1991年,为持续发展阶段。1988年,国家决定将沿海经济开放区扩展到北方沿海的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批准海南建省和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决定开发和开放S市浦东新区。这些规定和举措使吸收外资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外商投资有了较快的发展。1987-1991年,全国外商投资协议金额亿美元,年平均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亿美元,年平均亿美元。年均协议外商投资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比1980-1986年的年平均数分别增长142%和虬1992年至今,为高速发展阶段。1992年,国务院决定在沿海对外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对外开放范围
3、扩大到沿江(长江)、沿线(陇海、兰新线)、沿边(边境)地区,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全面开放的格局。1992年,外商投资协议金额达亿美元,实际使用额亿美元。1993年协议金额达亿美元,实际使用额亿美元。从1993年起,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已连续八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1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元,比2000年增长14.9%。“九五”时期,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和企业借用外债、国内企业到境外股票市场筹资等多种形式,我国共利用外资29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2135亿美元,是“八五”时期的倍。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方式从投资方式看,外商独资方式增幅最大,所占比重过半。2001年批准的
4、外商投资合同额中,中外合资企业亿美元,比上年下降%;中外合作企业亿美元,增长%;外商独资企业亿美元,增长。实际投资额中,中外合资企业亿美元,增长%;中外合作企业亿美元,下降;外商独资企业亿美元,增长23%o表L外商投资优劣势比较主要政策限制对企业控制能力占领市场效率合资中方任董事长,外资最低股份25%,一般是中方控股弱强独资可进入的行业有限制强弱合作与合资类似弱强并购政策正在拟订强强三种投资方式中,外商独资方式不论合同额还是实际投资额均独占鳌头,明显快于其他投资方式的发展,其占合同外资额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占实际投资额的比重为,提高个百分点。表明外商更注重趋向于以自身的实力来实现中国市
5、场上的成功。外资并购前景分析从理论上说来,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都是出于其全球性竞争的需要,基础在于其技术、产品、管理、品牌等所有权优势,这也就决定了其对投资的控制要求,并且所有权优势越是明显,其控制经营的趋向也越明显。近年跨国投资的发展,收购、兼并成为对外投资的主导形式,正验证了这一点。跨国收购、兼并所以能够实现,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有适宜的环境,使外资进行的收购、兼并能够顺利实施;二是需有并购对象,即东道国有值得收购、兼并的企业,这要求有规模经济基础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某种竞争优势的企业。对于我国来说,以前虽然有很多的可以被兼并的对象,但是法律和制度上的欠缺成为外资并购难以实施的重要障碍。现
6、在这种现象正在逐步改善,在这种背景之外资并购即将提上日程,在此,我们对未来的外资并购做出预测。(1)我国外资并购的制度预期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不仅要开放新的投资领域,还将开放新的投资方式。中国在过去吸引外资以设立新的独资企业和设立新的合资企业为主,2002年初以来,有关决策部门多次表示,要制定鼓励外商以购并方式来中国投资的政策,解决目前存在的障碍。2002年5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在上海市举行的亚行年会“中国日”主题研讨会上指出,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将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必须由国家控股外,取消对其他企业的股比限
7、制。2002年3月,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将积极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新途径,鼓励跨国并购、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证券市场上市、特许经营等方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动中小企业合资合作和参与跨国公司全球配套生产。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问题国家早有法律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并购国有企业的问题,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2001年外经贸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1999年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进行了修改,2001年1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分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外商
8、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的有关法律问题,也对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国有企业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2002年6月份,由外经贸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向境内企业参股或购买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完成,总的思路是“对外开放”,正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准,渴望2002年底能够出台。总之,外资并购正得到理论界和政府的一致认同,并购有关的法律近期内出台将为外资并购提供法律上的保证。(2)外资并购的市场预期虽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国内市场规模庞大,产业门类齐全,并有一定发展基础。总体上看,我国资产存量巨大,仅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就达数十万亿元,外资进入进行收购、兼并天地广阔。
9、从产业领域看,工业行业的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都有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和生产规模的企业,比较容易通过出让股权等方式与外资合作;汽车、化工、医药等虽然没有达到规模化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但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企业整合要求高,也可以对外转让或出售;服务领域的银行、保险、电信、流通等更是潜力巨大,如金融资产存量就达17万亿元,几大电信企业的资产也都在数百亿元,并且这些大型企业又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垄断经营状态,更适宜于对外资的股份转让或出售等。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跨国投资中的收购兼并方式,在我国的潜力很大。据财政部统计,2001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突破10万亿元,达到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增幅为。在全国国有资产中,经营性资产亿元,占;非经营性资产亿元,占。2001年中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比上年增长。其中,国有工商企业占用亿元,占;国有金融保险企业占用9110亿元,占%;国有境外企业占用亿元,占4%;各类国有建设基金占用亿元,占。我国上市公司市值总值46503亿元,其中发起人股份总计62%,国家拥有股份约占51%o国有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由于其相对优良的资产和易流动性渴望成为外资并购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