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改革委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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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发展改革委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1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企业未按规定告知备案机关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在限期内改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通过,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九条2项目单位未如实、及时报送已开工核准项目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未如实、及时报送已开工备案项目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建设与备案信息不符在限期内改正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1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第九条

2、、第十七条、第十八条3价格调节基金缴纳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在限期内缴纳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9月通过,省政府令第266号)第二十七条4价格调节基金缴纳义务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价格调节基金在限期内缴纳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9月通过,省政府令第266号)第二十八条二、下列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1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使用公共信用信息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立即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3 .事后获得信息主

3、体授权同意;4 .未造成危害后果1.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8年3月通过,省政府令第314号)第三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和应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未及时报告价格异动;迟报价格监测资料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在限期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1.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通过,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二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3市场调查巡视对象拒绝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在限期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1.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通过,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二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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