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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幼儿园请假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执行教育局相关规定,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幼儿园制度建设,增强教职工的纪律意识,规范管理,严格考勤,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形成良好的园风,提高办学质量,根据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请假制度。第二条全园教职工均实行坐班制,严格签到考勤,按作息制度上下班;教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婚丧假、产假及双休、节假日等法定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教职工在除此之外的自行请假期间,福利待遇按照园里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教职工请假情况在学期、年度结束时积累记入个人档案,依据出勤量实施奖惩。请假累计情况直接
2、对其晋级、晋职、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产生影响,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请假者本人承担。第四条职工因故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前请假,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备案,待获得相关领导批准、安排好工作并交接后方可离岗(极端特殊情况除外)。请假期满及时到审批者处销假并签到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未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旷工;如有极端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亦视为旷工。1.请假须知:1)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严格控制请事假。2)在园领导同意的前提下,二天内的可自行调班并上交调班申请书,超过两天以上向园长请
3、假,全园性活动时,原则上不能请假。3)请假要递交书面请假申请表,其中请病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4)教职工请假经批准并移交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电话请假,并于上班时补交书面请假申请表。5)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6)续假与请假手续相同,需园长审批。不办续假手续未来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二章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2 .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3 .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可请4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婚假、产假、丧假均按XX省工作规定条例执行。)4 .产假须知:1)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60天产假,合计158天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 .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上班时间安排:早班8:3012:30中午班11:305:307 .子女上大学省外4天,省内3天假期。8 .女性教师满52岁,男性教师满55岁,每学期给予5天公假,但不能连续请假5天。备注:1.请假者酌情扣奖:旷工每天按应发工资的3倍计算,连续旷工2天视为自动辞职;事假扣奖80元/天;病假扣奖30元/天;迟到10元/次2.入院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所有发票,住院期间不扣奖金,重大疾病、手术、骨折等病情严重者,在出院后适当
5、放宽修养时间15-30天不扣奖金。3,不够扣除部分的费用,从下学期绩效考核奖金中继续执行。本制度一个月公布1次,并纳入幼儿园年终评先评优考核中,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第五条教职工上班后因故临时外出且不影响工作的,半天内须向年级组长请假,经准假并安排好班级工作后方可离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第六条2天以内的请假,由班级老师调班解决,并提前向年级组长报备并写请假条。1 .教职工2天以内的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调班,到年级组长处报备并由请假人签字后方可休假。2 .本年级组教师请假调班情况由组长逐月统计,并逐月、学期、学年汇总上报园领导班子。第七条请假3-5天
6、的,以书面形式提交请假申请履行审批手续。1.行政人员由幼儿园负责人审批。3 .带班教师由业务园长审批。4 .后勤人员由后勤园长审批。第八条连续请假6天以上22天以下的,由幼儿园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23天以上的,由园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后确定。第九条因特殊情况(如婚假、丧假、探亲、产假、哺乳假等)需要请假的,本人须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由园领导班子审批,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章病假第十条请假人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病例等证明材料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病假天数以一学期为一个计算周期;本着本单位人文关怀的精神,特照顾50岁以上教职工持病历等相关证明,每学期享受5天不连续带薪休
7、假。第十一条住院病假,按学期分次计算。(不扣除,或者象征性扣除,但金额不宜高)1.连续病假3天以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2 .连续病假5天以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3 .连续病假10天以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4.连续病假22天之内,按本单位当年度每人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除。5,连续请假23天以上者,除扣除其相应天数绩效工资外,由园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上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非住院病假,按学期累计计算。1.累计病假3天之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2.累计病假5天之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3,累计病假1
8、0天以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4.累计病假22天以内,按本单位当年度每人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除。5,累计病假23天以上者,除扣除其相应天数绩效工资外,由园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上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第四章事假第十三条请假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事假天数以学期为单位计算。1.教师请假2天以内的调班,在年级组长处报备后,福利待遇不受影响。2 .事假累计5天以内的,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4 .事假累计10天以内,按每天*元扣除其该学期绩效工资。5 .事假累计22天之内,按本单位当年度每人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除。6 .连
9、续请假23天以上者,除扣除其相应天数绩效工资外,由园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上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婚假第十四条教职工结婚须提前3天以上提交请假申请及结婚证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婚假3天;教职工结婚对方不在同一城市的,经园领导班子研究,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2天,途中产生的费用自理;逢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第十五条请假人须按时返岗销假;婚假期间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因路远产生的路程假不扣绩效工资;确因极端特殊情况经批准延期的,超出天数按照事假处理。第六章丧假第十六条教职工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因病、因故去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区丧葬习俗,给予丧假4天,路程较远者
10、增加2天;如遇特殊情况需超出的,须向单位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第十七条按时返岗销假;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因路远产生的2天路程假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确因极端特殊情况经批准延期的,超出天数按照事假处理。第七章产假第十八条教职工产假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此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给予相应假期。第十九条顺产享受产假98天(允许产前休假15天,与产后休假时间合并计算);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
11、,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第二十条妊娠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妊娠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第二十一条须按时返岗销假,原则上不得延长假期;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八章哺乳假第二十二条育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享受每天一次每次1小时的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具体如下:上午主班老师7:30-8:30;中午主班老师15:30整理好幼儿午休室并与配班老师交接后可离岗。第二十三条享受哺乳时间期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以不耽误正常教学为宜,单位为其协调安排哺乳配班老师;哺乳时间给至婴儿满一周岁止;哺乳时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第九章探亲假第二十四条凡实
12、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不另外安排时间休假;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承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第十章其他假期第二十五条法定节假。教职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教职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带薪休假;教职员工依法享受双休假。第二十六条进修考试假。教职工为提升学历、学识积极进修就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不脱产学习的,在需要参加相应考试时必须提前2天以上持请假条及就读学校证明,向单位申请考试假;需到外地参加考试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相应路程假,途中产生的费用由职工自理;按
13、时返岗销假,请假期间福利待遇以事假论,扣除其相应绩效工资;就读与本专业无关的专业,单位不给予考试假。第二十七条特殊假。如送子女异地入学、参加子女异地毕业典礼等,视路程远近给予相应假期(国内3-5天,国外7-10天),请假期间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二十八条因各种原因、各种不确定因素产生的其他假期,福利待遇按上级文件要求或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所称病、事假请假天数均以正常工作日为单位计算,连续天数为扣除请假期间所含节假日天数;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第三十条本制度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当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关要求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所称“之内、以上、以下”包括本数。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2X年9月1日起试行,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以往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