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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迭代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现状随着XX检察机关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现有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已无法满足数字检察建设的新需求,主要表现在全省数据统一管理未实现、建模中心友好度不足、数字办案全过程无法动态、客观、真实掌握。鉴此开展本项目建设。二、建设内容本次迭代升级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构建平台“首页”,支持检察官查看个人的待办事项、办理专项以及在数字办案中的主要数据指标等信息。二是迭代,数管中心,构建全省检察三级数据仓,实现数据归集与分级管理相统一,支持多种格式的数据导入。三是迭代“建模中心”,优化“低代码”模式,丰富算子类型,强化算子功能,提升算子交互体验,降低建模难
2、度,增加数据使用安全;四是迭代“场景中心”,优化检索功能,提升界面友好度,增加管理功能;五是构建“指挥中心”,实现全省数字办案全流程动态、闭环管理,支持省市两级院对数字监督专项进行管理、部署和统计分析,支持类案线索事项化办理;六是迭代驾驶舱,增加指挥中心跳转入口,支持指挥中心核心数据指标项实时展示;七是对接数字检察综合门户,支持免登陆跳转,待办、通知等消息透出到数字检察综合门户。三、具体功能要求1 .系统管理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O组织架构,实现系统登录、账号管理、角色管理、账号权限控制等功能。支持系统管理员进行标签管理、专项模板管理、文书模板管理、成效模板管理等。2 .首
3、页支持检察官查看个人的待处理事项、参与专项、消息通知等,并实现跳转处理。3 .数管中心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支持数据按省、市、县(区)三级进行分级管理;增加文书数据目录;支持检察官按字段、时间范围、地区范围等申请数据;支持检察官预览数据项的数据样例;支持数据申请次数的统计和展示,并实现目录中的数据项按申请次数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支持检察官对省院未上架的数据项提交需求;支持检察官查看数据申请单,实现对申请单进行撤回、删除等操作;支持检察官查看数据申请审批进度和已申请的数据;支持检察官导入Word、pdf、ofd等格式的数据;支持省、市、县(区)管理员将导入的数据同步在数据目录中展示给全省。4 .建模
4、中心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将模型分为个人模型和团队模型,支持检察官对模型进行信息修改、定期运行、上架申请等操作;增加文书解析、全文检索、OCR识别、横行计算、多表字段内容模糊匹配、年度/数值区间分割等算子,强化数据去重、分组统计、时间处理、算数运算等算子的功能,增加算子使用示例、使用帮助;支持在模型运行出错时系统给出提示和修改建议;支持对运行结果进行筛选、分析,查看运行结果增加水印;支持运行结果添加水印后导出;支持在建模中心检索数据,并可实现跳转至数管中心申请;实现系统根据所建的模型自动生成模型说明书,并可导出。5 .场景中心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支持省、市院管理员对案例指引、模型、应用进行新增、
5、编辑、上下架、删除等操作,实现模型根据复用次数自动排序。支持省、市院管理员对模型上架申请进行审批。6 .指挥中心支持省、市二级院对专项目录进行创建、编辑、删除等操作;将部署的专项收录、移出专项目录;支持省、市二级院对专项进行创建、发布;支持省、市、县(区)三级院认领专项、组建管理专项团队。支持全省检察官查看专项目录和专项列表;支持专项的主办检察官组建、管理专项团队,支持专项主办检察官移交主办权限;支持专项团队内成员共享专项内所有信息,包含专项基本信息、专项整体进度、专项团队成员、专项成效、专项历史记录等。在专项办理中,实现自动推荐专项相关模型;支持跳转建模中心建模、关联已有模型;支持跳转数管中
6、心申请数据、专项申请的数据展示;支持治理成果的填写、材料上传。支持搜索、分发和查看线索;支持线索核查事项的启动和审批。实现线索的事项化办理,支持线索办理流程节点的展示和节点跳转;支持线索移交、接收;支持生成、填录线索核查案卡;支持文书制作、申请用印、文书打印、文书审批;支持线索关联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的案件;支持向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推送成案线索,并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自动创建案件;支持线索办理的数据统计。支持考核数据指标自动统计,并可导出报表。7 .驾驶舱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迭代建设大屏和Pe两个版本的驾驶舱。增加指挥中心入口,实时展示数管中心、建模中心、场景中心、指挥中心的核心数
7、据指标项。8 .系统对接对接数字检察综合门户,支持从数字检察综合门户免登陆跳转,可以将待办、通知等消息透出到数字检察综合门户。支持省院现有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电子印章体系。四、数据安全责任本节所述数据指项目全生命周期中使用、录入、采集、加工、自动生成等全部数据,包括且不限于组织机构数据、个人信息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以及项目建设内部文件、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等。采购人拥有数据的所有权。1 .投标人应在采购人的授权下使用数据,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数据进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2 .投标人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复制、泄露、提供给本项目团队人员以外的人员参看、使用等。3 .投标人应与本项目团队人
8、员签订保密协议,对接触关键数据的团队人员开展安全背景审查,并向采购人提交背景审查材料。4 .投标人应建立数据安全内控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副本、残留数据应在项目结束前全部清理销毁。5 .投标人应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在告知采购人的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在告知采购人的同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6 .采购人或其他数据安全主管部门在数据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对投标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投标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7 .
9、投标人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数据侵权、数据泄露等情况,引发数据安全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1.本项目所产生成果(包括应用系统、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全部采购人所有。8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9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六、其他要求1 .信创要求:软件开发应同时适配信创和非信创技术架构,如项目交付时暂不具备信创部署环境的,待条件具备时,投标人负责免费将应用迁移至信创环境。2 .等保测评和密评:项目通过等保测评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后才能启动终验。3 .维保要求:项目免费维保期为一年,从项目终验次日开始计算。期间须安排3名人员提供现场驻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