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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展示我校办学水平,规范我校学生技能竞赛,促进我校“XX教育工程”实施。根据我校实际,为完善学生技能竞赛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和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学生技能竞赛立项、管理、获奖奖励等工作,不包括学生群众性竞赛、体育类竞赛等活动。二、赛项管理1、赛项管理职责我校学生技能竞赛实行学校和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类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系(部)受学校委托负责学生竞赛的具体工作。学生技能竞赛申报部门(教学系
2、部)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如学生选拔、竞赛方案制定、指导教师团队、学生指导训练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技能竞赛的规划、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教务处定期组织校内外指导教师团队对参赛队伍、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对赛项竞赛方案、工作安排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对学生及指导教师选拔方案、学生训练方案进行审查和指导;对参加赛项的学生队伍进行定期指导。2、校级竞赛立项与组织校级学生技能竞赛实施项目化管理。各类竞赛按项目进行申报、立项、审批、实施和奖励。(1)拟设校级竞赛项目须填写XX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立项审批表(附件1),于每年3月底前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予以立项。(2)申请立项的教学
3、系部安排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竞赛指导、参赛工作、后勤服务、经费报销、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及时向教务处通报,协调竞赛各方面事项。(3)申请立项的教学系部赛前应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参赛学生的甄选工作,做好赛前培训,制定详细可行的竞赛方案和各种问题预案。赛后应及时整理竞赛材料(包括:竞赛总结,参赛教师、学生比赛心得体会,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存档等),报教务处备案。校级竞赛项目坚持全员参与,以赛促学,通过比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专业技能。对需要选拔学生参赛的项目坚持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考察和斟酌,使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3、省级、国家级竞赛组织省级、国家级竞赛,按赛项所属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归口
4、管理。省级、国家级竞赛依据竞赛文件组织实施。学生报名与选拔要在校级选拨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的各方面因素,优中选优。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团队,对训练方案、训练方式、训练效果进行指导,并对参赛学生队伍进行模拟考核,提出建议。参赛系部应向学校汇报竞赛组织与实施的阶段性工作安排、成效及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赛前培训方案计划制订、阶段性指导记录、赛后的总结及材料整理工作。4、指导教师与参赛选手的比例规定同一竞赛项目,1个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参赛队,参赛队数与每队选手数量以参赛文件为准。1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应超过2人,参赛文件有具体规定时,按文件执行。三、竞赛经费管理与奖励规定1、
5、竞赛经费来源与使用范围(1)经费来源学校设竞赛专项资金用于学生技能竞赛,由教务处与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每年12月底由教务处负责牵头列出下年度预算计划,报学校批准。(2)经费使用范围竞赛所需的设备、软件费用、竞赛耗材费用、服装费用、报名费、资料费、材料费、制卷费、考试费、调研费、差旅费、奖励费、邮寄费等。2、竞赛项目费用构成与使用每个竞赛项目的费用构成,由按实核报部分和奖励性部分两部分构成。竞赛项目费用使用依据“明目标、重选拔、强训练、看结果”的原则,坚持结果导向,资金比例向竞赛奖励部分倾斜,与此同时,加大平时训练所需费用的投入。(1)按实核报部分按实核报部分包含:参赛所需设备
6、、软件、工具、耗材等费用;参赛期间的报名费、资料费、服装费、差旅费等。参赛所需设备、软件、工具、耗材等,能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应优先考虑采用,保证赛教结合;确实不能满足竞赛使用或没有,需新购置的,参赛单位以书面形式,写明原由向学校专项申请。报名费、资料费、差旅费(参赛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依据上级竞赛文件、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竞赛队伍往返路途、校外集训及比赛期间天数按实际情况计算,参考标准为:指导教师80元/天,学生60元/天。竞赛队伍集训前应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写明集训地点、人数、起止时间等信息,报教务处审批,并依据审批和财务制度报销。服装标准按参赛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7、。竞赛没有要求服装统一,但又确实需要的,由参赛队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批准后购置。教师每人不高于500元,学生每人不高于300元。上述费用使用与报销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教师刷公务卡,赛后凭发票报销。(2)奖励性部分学生技能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依据。奖金发放给组织参赛的教学系部,由教学系(部)根据贡献进行分配,分配方案需报送教务处。学校对参加技能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给予奖励,奖励以项目为单位,标准如下:竞赛项目奖励标准(单位:元)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二空矽国家级一类300002000010000国家级二类20000150008000省级一类1500080005000省级二类800050003000备注:奖励学生的金额参考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若赛项设有“特等奖”的,按“一等奖”计,以此类推;赛项有团体奖和单项奖项的,按团体奖计。学校除对参赛的学生和教师进行物质奖励以外,还给予精神奖励。同时把获奖情况作为各教学部门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四、附则1、学校的奖励不包含竞赛组委会颁发的奖励。2、本办法未涉及的项目或其它特殊情况,教务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4、本办法制定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