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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人员招聘和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选拔渠道,实现进人规范有序、管理灵活高效,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结合集团公司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职能部室各岗位的人员招聘和引进。第三条坚持总量控制、精干高效的原则,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综合统筹,规范合理的招聘和引进人才。第二章招聘和引进的方式和程序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岗位设置情况,由各职能部室根据缺岗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当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配置计划,明确需求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具体要求,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
2、招聘和引进工作。第五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的招聘、引进、聘用工作,均需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研究。下属子公司班子人员的招聘、引进、聘用工作,需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研究。第六条招聘和引进的方式分为市场化招聘、商调、子公司调入、成熟性人才引进、劳务派遣等。第七条招聘计划依据岗位缺员情况优先进行内部调剂,在内部调剂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下,可开展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第七条市场化招聘的条件和程序(一)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1 .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 .年龄35周岁以下。3 .符合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4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记录。5 .身体和心理健康。6 .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二)
3、招聘程序根据需求计划,党群工作部经过认真研判分析后,对集团公司本部缺岗人员组织市场化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的流程进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第八条商调的条件和程序(一)商调人员基本条件1 .属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2 .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 .年龄45周岁以下。4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记录。5 .身体和心理健康。6 .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二)商调程序各职能部室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明确商调的理由、条件和商调人员的具体情况,经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出商调计
4、划,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党群工作部向其工作单位发商调函;在收到同意调出的复函后,到其工作单位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和现实表现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第九条子公司调入条件和程序(一)调入人员基本条件1 .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 .年龄45周岁以下。3 .工作认真负责,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较强。4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记录。5 .身体和心理健康。6 .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二)调入程序在尊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的工作运转前提下,由各职能部室提出申请从子公司调入人员,经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提交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党群工
5、作部按规定执行调入程序,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做好工作交接相关事宜。第十条成熟性人才引进条件和程序(一)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且具有与集团公司管理和业务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2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业务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 .集团公司急需专业或急需项目人员。(二)引进程序成熟性人才引进,由各职能部室提出具体的引进人才意向,经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党群工作部组织面试,了解其知识、能力、工作经验,并对其个性特征、应变能力、未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引进人选公示
6、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第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引进条件和程序(一)引进条件1 .工作责任心强,人品端正。2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记录。3 .身体和心理健康。4 .符合岗位特点要求。(二)引进程序由各职能部室提出具体的劳务派遣人员引进需求,经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党群工作部、职能部门按程序组织面试,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劳务派遣引进人选,按规定办理手续。第三章招聘和引进人员待遇第十二条招聘和引进人员按照X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同级别人员薪酬确定,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根据实际岗位情况确定。第十三条特别优秀的成熟
7、性人才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前置、董事会研究,确定薪酬待遇。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集团公司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敏感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第十五条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向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反映。经查实后,如有问题的不予以聘用,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没有问题的,由纪检监察室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后,可继续执行聘用程序。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制定的职责要点,合理评估人力资源需求,报送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严格按照X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的批复人数,自行组织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引进工作。如确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需要,可及时报送增加人力资源招聘或引进请示,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调整当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招聘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工作。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党X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