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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发展,决定在每年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一、类别校级先进称号设: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师德先进个人。二、数量(一)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数量以各部、室教师管理与服务人员人数为基数,总量控制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0%以下,各部、室按照本部门总人数的20%以内推荐。(二)推荐教育管理中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中心十佳师德先进个人(人数根据上级指标)
2、。三、评选程序与办法(一)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各部、室根据分配指标择优推荐(推荐名单要排序),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二)从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推出学校十佳师德先进个人,再从学校十佳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教育管理中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四、评选条件(一)“学校优秀教师”和“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2、努力学
3、习和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教材建设等工作,有突出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3、有突出的教育科研成果、重要的发明创造或在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方面有突出成绩。4、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二)“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除具备上述第(一)项所列的条件外,还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并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S)“学校优秀十佳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长期工作于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堪为我校教师表率。(四)兼课量达到教师工作量一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推荐为优秀教师。五、表彰办法在教师节前夕,我校将向获得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获得教育管理中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师德先进个人的由教育管理中心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