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备备哈白市当内环健局士携岫下水彳。农村佳君环健管理2G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切实履行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齐齐哈尔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细则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定原则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原则,突出三个治污五个精准,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持续强化深耕细作,全面提升管理成效。第三条总体要求J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重要工作,坚持上位思考法,自觉与局党组同心同向同发力;
2、坚持一线工作法,下沉一线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中观结构法,加强横向协调联动、纵向对比分析;坚持五细管理法,提高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坚持成效叠加法,总结规律,形成体系机制,促进成效递增;坚持责任落实法,严格执行有责必担当、失职必追责、职责相统一。坚决落实五个第一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第四条总体目标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国控区域和双源考核点位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农村环境整治完成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和新增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市级监管部门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以下简称局土壤
3、科)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调度督促全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并及时将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属地属事责任。第六条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市保障中心、市监测站等指定相应内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工作规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协助局土壤科完成相关业务工作。第七条属地主管部门责任J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本地党委、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目标任务。第三章运行机制第八条联席会议局土壤科按照工作实际调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会
4、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文件起草及相关组织工作由局土壤科负责。第九条定期报告分管局领导每月至少组织研究1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按照机制运行、队伍组织、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五报告要求,听取汇报;专项工作牵头负责人每周向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周工作计划。第十条职责清单局土壤科专题研究确定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项工作明确专人牵头、专责推进、专班指导,严格措施要求、时间节点、效能效果,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第十一条调度盯办)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人严格按照三个控制时
5、间节点要求,对照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台账,实行月调度研判;对临近完成时限3个月的任务,实行周调度研判推进;对存在逾期风险的任务,实行日调度研判推进;对日常管理、现场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组成专班实施专项盯办,并及时启动预警问责程序。第十二条专家指导局土壤科负责健全完善专家库管理办法,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培训和组团式帮扶,确保下沉一线看具体情况、听实际困难,深入现场点问题、出意见,帮助各地拿出可操作、可执行、符合实际的解决措施和办法。第十三条现场检查)针对负责督导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局土壤科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每月现场检查2次,
6、专项工作牵头负责人至少每周现场检查1次,直至任务验收销号。针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局土壤科开展现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o对抽查发现问题的,立即转送地方核实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第十四条推广典范以十四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土壤源头管控试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为示范,借助国家技术力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和可操作性强的样板管理经验和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全市,推动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速增效。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对照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全年重点工
7、作任务清单,落实各专项指标任务,坚持制定统筹谋划方案、组织讲解部署培训、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形成专项报告评估,各环节佐证材料做到档案书证内容模板化、制式化、统一化,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第十六条考核评估)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数和各项年度成效考核评估等工作为抓手,严格对照工作目标、时间节点、报告内容要求,实行考核评估制,强化督导督办,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市,采取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移送问责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推进落实。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协同推动建立沟通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协同推进的横向机制,及“地市推进、县区落实
8、的纵向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岗位清单责任制,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局I质量、局)标准完成。第十八条督查督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推动领导小组和工作落实现场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土壤科,充分运用督导验收和抽查检查十查十看十到位、问题整改和督察问责“五步法,推动重点目标任务全部落实见人、见事、见招、见责、见时、见效要求,通过时间精准、问题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全面提升过程管控和工作质效。第十九条资金保障)组织申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做好对上沟通争取,充分运用中
9、央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实现治理提速提量。第二十条技术保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强化协同监测。通过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方式,核查重点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定性分析,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防渗排查定量检测,精准识别污染源。第二十一条责任落实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清单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约束,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职责法定、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持续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第二十二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遵循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管理严格和形象严整的原则,落实目标责任和岗位责任风险防范措施,严守纪律红线,自觉公开、公正行使职权,坚决杜绝出现在整改和督导验收工作中擅自调整更改、折扣变通、降低标准等问题。对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