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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教育系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XX教育实际,制定教育系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创新管理理念,监督制度和管理方式,建立教育领域综合评价和信用评价制度,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信用信息网络。依托省平台,有效支撑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分析和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持续
2、推进XX区教育系统分级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实现评价定期生成,直观展示,便捷查询和常态共享。支持各校建立探索行之有效的信用管理模式,并有效开展信用评价。(二)健全信用信息报送制。建立信用信息“学校一一镇中心学校一一区教育局”逐级报送制,依法归集全区各校信用信息,各校要依托省平台,全量、及时、准确报送各自信用信息,努力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实时推送。(三)不断丰富信用信息内容。根据全国公用信息基础目录,结合XX教育实际,科学制定教育系统信用信息目录,将小额贷款、违规欠费等信息依法纳入信用目录、动态管理,支持各教师自主申报信用信息,经学校审核后,作为信用综合评价依据。三、评价制度(一)建立信用分级
3、制度。按总分100分设计评价模型,将基础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教师评价信息作为评价指标,结合综合得分,根据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列入“黑名单”情形,展开对全区教育系统学校、教师的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分为守信类(A级)、一般失信类(B级)、严重失信类(C级)、列入黑名单(D级)四级。(二)建立重点监管制度。将列入C级、D级的学校和教师列入重点监管行列,重点督察,限时整改。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责任主体向区教育局作出情况说明,对于拒不整改的,按学校和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三)加强结果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学校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比,信用评价为D级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和先进。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教师职称评聘和职级晋升,信用评价为D级的当年不得参与职称评聘和职级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