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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级酒店总公司提案制度第一条为鼓励全体11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11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一)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
2、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二)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三)第一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A:安慰奖20元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B:鼓励奖30元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C:提名奖50元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四)实施及评价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五)第二次表彰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IooO元,并颁发奖状。(六)特别奖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