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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江世纪城体育场地(四)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委托方: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钱江世纪城体育场地(四)委托运营管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运营管理的标的物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标的物为盈丰小学东侧地块一及其部分配套设施设备。东至规划地块二,西至区间道路,南至规划东纬三路,北至通文路,可用于体育设施面积9266平方米,具体可用范围详见测绘图。2、本合同标的物的属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授权委托甲方进行对外处置,由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在签订
2、本合同之前,已充分对场地进行踏勘,甲方按现状向乙方移交场地。第二条委托运营管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二个月,从2023年_月_日至2028年月日,其中二个月为筹备改造期,此期间乙方无需缴纳运营费用,但需承担水电、通讯费等费用。如遇亚运会需要,乙方无偿配合,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要求交还场地,甲方根据赛时(包括亚运及亚运筹备期间需要征用该场地)实际使用的天数给予乙方运营管理期限的延长或金额减免,如发生损失不做补偿。第三条运营管理费用1、运营管理费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费用为元/年(大写:),前三年度运营管理费不变,后续年度每年递增4%至运营期满。第四年为元(大写:)、第五年为元(大写
3、:)o首年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之后费用在每年一月日前支付。2、在受托运营管理期间,场地命名权归甲方所有,各项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如有额外的商业回报(如:冠名权等),乙方须提前报经甲方同意,分成比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乙方受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的各项收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第四条保证金1、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须向杭交所指定账户缴纳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在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1)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交还场地;(2)乙方不存在欠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赔偿金、违约金等)。(3)运营管理期间服
4、务良好,无投诉、质疑问题。2、运营管理期间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或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未予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能按约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已支付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首年运营费用等)不予返还。第五条场地改建事项1、根据乙方实际运营管理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对标的物进行改建,相关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提前做好改建的设计方案,改建原有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外观等方案须经甲方
5、同意后方可进行。场地改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设施改造等相关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给予协助。2、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安装的难度及安全性,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落实一切安全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含第三者)及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第三者的人身、财产、设备事故、债务问题等,均由乙方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如对其他物品或结构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原貌修复;如乙方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工程的进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六条委托运营管
6、理事项1、乙方在受委托期内对场地依法、依规进行运营管理,负责场地日常维护保养、场地租赁、赛事运营、活动组织、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在此期间,乙方合法经营体育文化活动,所有场地应在体育文化范畴内使用,非体育文化活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2、乙方在受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为保障全民健身需要,必须保证场地全天候对市民开放,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体育文化活动使用时除外)。3、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0小时免费时长供甲方使用,超出部分以成本计价,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4、乙方不得将运营权转让、分包、担保,否则以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前期投入甲方不做补偿,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乙方应建立自然灾害、重
7、特大事故、消防、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定期培训、模拟演练,制定大型赛事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确保服务、安全、卫生、信息公示、监督考核等制度健全,执行规范,档案台账完整。由于乙方运营管理不当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6、场地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体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指示牌、注意事项及安全警示标志;场地功能分区科学,人流控制合理,安全警示清晰,区域内导向标识、注意事项及安全警示标志完整,交通组织顺畅,无障碍设施完善,满足举办大型赛事的安全要求。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对安全性能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按照
8、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人员。7、乙方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规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确保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效保障所有活动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及规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运营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原有的和乙方自行购买新增的,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设施等)及场地的管理、维护、更新、检测、验收等均由乙方负责,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和合同届满时始终具备良好的使用功能,设施完备,维护完好,符合正常使用要求。若交还场地时场地及设施设备有所损坏,乙方须无条件修复后方可交还;若乙方不及时修
9、复,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费用不足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同时若由于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未做好相关工作,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害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9、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对甲方检查出的较小问题须当日回复,次日前解决;较大问题,需要在三日内书面上报解决措施,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在十日内整改完毕;涉及安全的,必须当日回复,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做好排险工作,落实专人进行问题跟踪(具体时间按较大问题时间处理)。10、合同期间,涉及场地运营管理的信访、网络问政或数字城管等案卷及其他投诉性事件由乙方负责按要求及时处置并反馈给甲方
10、。Ih乙方需办理相应的责任保险,并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提示进场人员是否购买。12、运营管理期内的通水、通电、日常保洁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安保、保洁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规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代理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3、乙方对外运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14、乙方每年就场地运营管理情况向甲方进行报送。第七条场地交还1、交还是指:在本合同运营期限届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后,甲方无偿收回本合同约定的
11、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的场地运营权;乙方将全部运营场地、配套设备设施,按照交付时的原状归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经甲方同意的已形成附和的乙方投入改造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投入改造的部分进行补偿。2、交还的场地不得负有任何财产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权或设备设施的担保、场地的租赁、与运营管理场地及设备设施相关的费用、债务、诉讼等。3、交还场地须恢复原状,场地、主体结构、设备设施等完好,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正常使用要求。4、运营管理期间经甲方同意的乙方的装修、增设的设备设施等,乙方在运营期满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5、交还确认书经甲(或甲方指定的
12、代理人)乙双方交验并签字盖章后视为交还完成。第八条违约条款1、本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或者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担赔偿责任。2、甲方将合同约定的经营权授予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与该第三方的授权;甲方不解除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营管理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交费用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自超过30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用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4、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酌情或全部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本合同:(1)
13、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经甲方书面指出后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超过三次的;(2)乙方移交本合同运营的场地、设备设施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2、3款约定的,或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且拒不恢复原状的;(3)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条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4)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运营管理权转包、分包或转让的。因本条情形甲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次日起十日内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交还运营的场地和设备设施。逾期交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的日常运营管理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
14、销售有效期超过运营截止期限的充值卡、预售卡、消费卡等各类卡券。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有销售超过运营截止期限各类卡券或变相销售(如一人多卡、故意拆分多年卡等)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6、本项目相关运营管理审批未通过前乙方不得投入运营,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运营管理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还场地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度运营管理费的千分之一。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停水停
15、电期间若甲方仍无法使用场地的,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年度运营管理费的千分之一。若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按约定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场地,场地内乙方所遗漏的相关物品、财产等均可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表示放弃,甲方无须就此向乙方进行赔偿、补偿。8、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场地及其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恢复,整改恢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整改恢复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整改恢复,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修改、变更:本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16、方能生效。2、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或解除:(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3)违约条款约定的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合同的;(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次日起十日内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交还运营管理场地和设备设施:a乙方因工作失误,导致出现重大事故的(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处罚及索赔的权利;b在乙方无法完成应答承诺要求,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次(3次及以上)超过限期未整改的;c在场地举行的各种运营活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累积责令停业整改两次以上的;或乙方出现犯罪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重大事项的;d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不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