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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一老一幼关爰服务中心运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托育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一老一幼”领域,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建设,做到有人管、有保障条件,为更好地满足养老托育服务需求,让更多群众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好的养老和托育服务,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社会化运行和镇村主办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有资质、专业化的企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爱心志愿者为辖区内留守、孤寡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以助餐、助洁、助浴、医疗、探视巡访为主的基本照料服务,为留守
2、儿童、孤困儿童提供基本照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关爱服务,整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力量,加强对关爱服务活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管作用,采取政府补贴、乡村自筹、公益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一老一幼”关爱服务中心正常运营,让“一老一幼”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健康茁壮成长。二、基本原则(一)资源整合。统筹好“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做到政府统筹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合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爱心食堂、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服务;同时吸收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具有公益爱心的企业、商家、个体经营户扩大服务内容
3、及网络覆盖面。(二)需求导向。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拓展关爱服务形式和内容,开展特色化服务,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及儿童关爱需求,扩大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三)规范管理。聚焦养老托育的公益普惠属性,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县养老资源有效利用,惠及更多的老人老来幸福,颐养天年,做好养老惠民工程。三、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年人、儿童提供助餐、助洁、理发、医疗、康复、日托、全托、文化活动等关爱服务,优先为下列人员提供照料服务:1.特困供养人员;2 .留守、孤寡老人;3 .留守、孤困儿童;4 .经济困难老年人;5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6 .其他申请提供服
4、务的老年人。四、运营模式及服务内容(一)乡镇综合服务中心。1 .运行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营公助”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配备管理员、医生、护士、炊事员等相关专业人员,统筹利用食堂、功能室、床位等设施设备,面向社会化运营,按照无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0%的床位用于医疗服务,50%的床位用于提供日托、全托服务。食堂可对外营业,低于市场价格为其他有就餐需求的群体提供就餐服务。2 .服务内容。提供助餐、理发、日托、全托、助浴、医疗康复和文化活动等基本服务,满足辖区内“一老一幼”生活需求。(1)无偿服务:健身、棋牌、娱乐、图书等设施免费为服务对象开放,免费开
5、展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2)有偿服务:助餐、理发、日托、全托、助浴、医疗康复等服务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服务成本及人员工资支出。助餐服务。分三个类别提供助餐服务:一是特殊困难群体补贴性助餐服务。实行“政府补一点、爱心捐一点、村集体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爱心午餐”补贴机制,由乡镇和村“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在6类服务对象中确定因家庭、年龄和身体原因确需补贴助餐的对象,每天提供“爱心午餐”,每餐成本原则上不超过6元,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3元。晚餐采取成本计价、个人自付的方式常态化予以供应。二是“一老一幼”普惠性助餐服务。为6类服务对象常态化、成本价提供助餐服务。三是红白理事会集体性助餐服务。
6、探索中心食堂“一堂多用“,为辖区群众提供婚丧宴席服务。租用场地、餐具的每桌收费不超过50元;提供酒席不超过20桌,每桌标准不超过600元,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同时,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在满足辖区“一老一幼”助餐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市场化助餐服务。经营收入用于补贴关爱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费用。理发服务。每周开展理发服务不少于1次。服务对象每月可到爱心理发室免费理发1次,其他人群可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理发服务。日托服务。生活自理老年人可根据个人意愿享受日托服务,每人每天按不超过30元标准收费,包含午餐(标准不低于15元)和日
7、间休息护理费用。全托服务。服务对象可选择短期或长期入住,入住前根据国家护理等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生活自理能力在1-3级之间的方可入住:其中全护理老年人每人每天按不超过90元的标准收费;半护理老年人每人每天按不超过70元标准收费;全自理的老年人每人每天按不超过50元的标准收费。收取费用包含一日三餐、洗漱用品及护理费。助浴服务。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收取适当费用,其中生活自理的特困供养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场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他人群每人每次按5元的标准收费。医疗服务。开设医疗门诊或医疗延伸点,推进医养康养的融合,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救治、康复理疗等服务。医疗救治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康复理疗服
8、务实行定价收费。(二)村级关爱服务中心1.运行模式。各村结合发展实际,按照“政府扶持、镇村主导、群众自治、爱心捐助、志愿引领、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运行管理模式,开展“一老一幼”关爱服务工作。同时,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实行“政府补一点、爱心捐一点、村集体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资金保障方式,保障农村老年人“幸福食堂”办长久、不断顿。(1)村级组织主办型。由村“两委”确定专人负责关爱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行,并组建分工明确的管理队伍、助餐队伍、文化队伍、理发队伍、助洁队伍等五支队伍,实实在在解决“谁出力”的问题,定时定点高质量做好“一老一幼”关爱服务工作。(2)老年协会自治型。鼓励有条件的村成
9、立老年人协会,选好用好协会带头人,发挥老年人自治组织作用,采取老年人自我管理、互助养老的方式,负责关爱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运行。(3)社会组织托管型。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好的村,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和管理关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优先考虑本区域内的社会组织作为承接主体。(4)志愿组织服务型。对个别志愿者组织运行成熟、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由志愿者组织直接负责关爱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的规则记录储存服务时间,当年老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逐步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理念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具体应用,进
10、一步助推发展互助养老,缓解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矛盾,扩大社会参与。(5)龙头企业赞助型。乡村两级可积极对接县内外爱心企业,通过定额或定向捐赠、赞助的方式,参与或支持关爱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和实行村级关爱服务中心捐赠(赞助)企业冠名权制度。(6)爱心人士资助型。乡村两级可积极引导和动员爱心人士,通过定额或定向捐赠、捐助的方式,支持关爱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一老一幼”关爱服务质量和水平。2.服务内容。由村(居)委会安排专人为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孤困儿童提供助餐、文化活动等基本服务。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理发、助洁等关爱服务。(1)助餐服务。开设“幸福食堂”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委会确
11、定助餐对象,制定具体管理规章制度,食谱实行周计划管理。根据本村关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模式,确定专人担任食堂管理员,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炊事员、采购员,参照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助餐方式,实行分类助餐、分类管理制度,每天为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孤困儿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无人照料的老人提供午餐、晚餐服务。用餐情况实行日登记、月汇总、村统计、镇监督的制度。午餐采取县级定额补贴、乡村两级自筹、爱心捐赠、个人自付相结合的办法统筹解决。晚餐采取成本计价、个人自付的方式常态化予以供应。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文化活动。村(社区)委会负责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组织老人常态化开展
12、文化体育活动。(3)助洁服务。由村(社区)委员会确定集中助洁日,组织志愿服务队伍,采取集中助洁和上门助洁的方式,为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孤困儿童每月至少开展1次助洁服务。(4)理发服务。由村(社区)委会组织村级公益性岗位中爱心理发员每周开展集中爱心理发活动1次。五、经费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一老一幼”关爱服务中心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推动关爱服务中心的持续运营。定额补助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关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产生的水、电、采暖、助餐及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每年补助运营经费1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民政局和乡村两级多渠道筹措解决。开设“幸福食堂”的村级关爱服务
13、中心,县财政每年补助3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未开设“幸福食堂”的村级关爱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财政、妇联、教育、团县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关爱中心运营管理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一老一幼”关爱服务中心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村(社区)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一老一幼”关爱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统
14、筹谋划、一体推进,围绕助餐、助洁、理发、儿童阅览、文化活动和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优化服务供给,扎实解决“一老一幼”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持续提升“一老一幼”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靠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一老一幼”关爱服务中心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关爱服务中心的运营监管;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要谋划组织实施一批实打实、接地气的关爱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踊跃到关爱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老人、儿童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