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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维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保障发电运营事业部所管辖光伏电站、风电场实现安全、长期、高效、稳定的生产,调动运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运维人员的工作潜能,做好场站安全运行、设备保障、维护和保养到位;提高现有管理水平,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使现场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年度的各项运营指标,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发电运营事业部运维各电场(站)所有人员。第二章职责2.1 经营营销部按照公司年度下达的指标,分解落实到生产管理部,按计划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落实。2.2 生产管理部按照经营营销部分解的年度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月,并落实到各场站,以月保年实现年度
2、目标达成。2.3 各运维场站按照事业部下达的生产指标,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运行、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发电量、厂用电等各项指标任务;按照生产管理部下达的指令,按照“两票三制”的要求,做好现场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针对重要设备做好日常的运行点检,及时处理解决运维生产设备存在的问题,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可靠性;抓好运维场站团队的建设,落实各项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场站运维管理水平,使各项工作管理办法化、规范化、科学化。第三章运维生产工作1 .1场站不安全事件考核1.1.1 现场发生的障碍、异常及不安全情况,各场站第一时间向发电运维事业部上报,发电运营事业部已经进行通报考核的事件,
3、各站(场)将不再重复进行考核,公司未进行通报考核的事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通过落实“四个责任”,生产管理部内部将进行通报考核。1.1.2 发生不安全情况,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过程、情节轻重、发生的原因以及事件的后果,经过开会讨论,做出决定,按照事业部要求进行通报。1.1.3 在发生事故、障碍等不安全情况时,责任班组或责任人能主动、如实地向公司领导汇报事发情况,积极配合调查,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可从轻处理。2 .2场站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考核3 .2.1重复发生的事故。4 .2.2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以各种方式阻挠事故调查者。3. 2.3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
4、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事故资料。4. 2.4对经安全性评价等检查已确认的事故隐患,由于整改不力,未能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发生设备异常运行、事故。5. 2.5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3. 2.6以上所有考核标准、未提到之处,按照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日常生产管理4.1年度计划考核标准各运维场站次年的年度生产工作计划需在通知下发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于各电站各站长审阅,无误后上报发电运营事业部生产管理部审批。无故未完成者延迟一日核减该电站(场)负责人绩效分1分,而
5、后依次累加进行考核。4. 2.日常生产工作报表检查考核标准4. 2.1月度指标报表计算错误或厂用电电度表抄表错误的考核该电站(场)上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 2.2月度指标报表未及时打印或由于交接班未进行检查造成报表丢失的考核该电站(场)上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 2.3月度重要关口计量表计抄表错误或擅自更改底数的考核该电站(场)上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 .2.4各场站日常生产工作报表按时保质量报送。无故未上报某一项者,考核该电站(场)上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 .2.5月度运行分析每月2日提交上月分析至生产管理部运营主管人员处,如
6、未按时提交,考核该电站(场)上报责任人100元考核,超过三天影响生产管理部正常工作的加倍考核该电站(场)相关责任人绩效分2分。4. 2.6各场站每周周计划及总结需按时上报,每周六开完晨会后下周一完成计划及总结(总结中内容要求包括对上周晨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要有一个说明)。未按照时间要求上报计划及总结的考核该电站(场)负责人50元。4. 2.7各场站负责人,办公室职能人员未按照周工作计划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人100元。4 .2.8各场站负责人上报资料经办公室职能人员审核发现错误,每次考核场站负责人100元,如办公室职能人员未发现错误直接上报,每次考核场站负责人100元,办公室职能人员100元。
7、5 .3交接班检查考核标准4. 3.1交接班没有交待清楚运行方式者,隐瞒特殊运行方式的,考核该电站(场)交班责任人100元。4. 3.2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接班值人员(包括场站负责)无故拒绝协助的,考核该电站(场)接班人100元。4. 3.3交接班中,在中控室内发生争执者,考核该电站(场)交接班人员,每人100元。4. 3.4交接班中,在单控室内发生争执者,在此期间中导致设备产生安全事件,考核绩效5分。4. 3.5交接班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听从部门协调及工作安排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4. 3.6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视情况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4.4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检查考核标准1.1.1
8、4.1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按照各电站规定的定期工作表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1.1.2 无故未按期执行者,每次考核当值值班长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1.1.3 检查不到位,特定设备的特殊检查工作未做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4.4定期工作时间不保证,项目不完善,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4.5定期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认真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4.6委派学习或实习人员进行定期工作,每次考核值班长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4.5.16巡回巡检检查考核值班记录应填写工整无误无涂改现象,电量记录应准确无误,书写采用正楷小
9、四笔体。记录不全或有误者,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巡视过程中安全措施、巡视不到位,记录不符合实际,滥竽充数者,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巡检人员的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在巡回检查时,戴好安全帽,穿着工作服,不按规定着装的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值班期间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不认真巡检,卫生差,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值班期间,巡回检查工作未按规定执行,巡检未带相应工器具,巡检不认真,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当场站负责人50元。当班期间未严格执行定期巡回检查工作制度,设备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的,考核直接
10、责任人100元,当场站负责人50元,造成设备损坏等严重后果的除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外,每次核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分5分,场站负责人2分。在接班或当班期间的设备巡检,未带检查工器具或者虽然带检查工器具但未使用工器具进行检查设备的,在巡回检查记录本上填写虚假检查记录的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第五章基础管理5.1 部门考勤员负责如实、及时记录班组人员的出勤情况,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2 无特殊情况值际请假人员未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的,每人/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3 酒后严禁上班,发生一次核减责任人绩效分10分,并
11、按当天旷工计算,责令休息。5.4 监盘睡岗每人/次核减责任人绩效分1分,其余睡觉者每人/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5 当班期间未履行请假制度脱、串岗及早退:每人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6 每日微信上报的当日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日值班人员名单及当日发电量、限电量、预测辐射强度等信息)如未按时上报,并上报有误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7 中控室、就餐室、交接班室、保护室的定置摆放要随时保持规范,对于定置摆放不规范的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当场站负责人50元,对于集控室盘前和盘面应保持清洁,规定只许放置监盘人员水杯和值班日志,如有
12、放置其它物品的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8 值班人员的工作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各值人员的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诿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9 月度电站及生产管理部各项通知、措施、要求未能及时按规定完成的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10 现场要保证巡检记录本干净整洁,月度各值在当班过程中未及时擦拭“设备巡检记录本”的,每本/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11 月度各场站负责人当班过程中遇有生产管理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管理过程中,如有当值人员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在言
13、语中带有脏字或者谩骂运维部管理人员的行为,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0元,场站负责人300元。5.12 各场站值班人员,在当值各类申请,请示上报过程中,严格执行流程申报制度。如流程申报,提请错误,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100元,场站负责人50元。5.13 省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风光电场应当正确执行。如有不执行调度命令且有口头争执核减责任人绩效分10分。5.14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无故不执行者核减责任人绩效
14、分10分。5.15 各场站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运行部汇报,由生产部与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消。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接令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安全时,值班人员应当及时汇报运行部,并请求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与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进行汇报。如当班者与调度争执核减责任人绩效分10分,如执行命令导致人身或设备发生不安全情况者参照发电运营
15、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附则6.1本规定适用于特变电工某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发电运营事业部各运维场站。6.2本规定由特变电工某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发电运营事业部负责解释。6.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4 附件一: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附件一:各风、光电场(站)运维奖惩管理办法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序号授权项目业务管理部室管理流程核心业务审批职责授权额度及范围说明最终决策人员授权相关文件业务范围备注电场(站)运维奖惩管理办法生产管理部制度文件的结构一编制标准一评审、批准、发布一培训I、宣贯及落实一维护一实施执行/生产管理部按管理办法定期对各风、光电场(站)运维奖惩进行检查及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或授权人各风、光电场(站)运维奖惩管理办法发电运营事业部所属各风、光电场站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开机时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