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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辨规则为了规范函授(自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特制定本规则。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个月,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根据各专业函授(自考)生人数酌情确定,可按一个专业一组答辩或一个专业多组答辩,每个答辩领导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二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律分题分人答辩,函授(自考)生在答辩前10天,上交有指导教师评语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一套(含设计说明书、图纸、报告或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传阅、审批、合格者方可答辩,不合格者缓答。三 .每一函授(自考)生都要进行正式答辩(特殊情况允许请假,第二年补答辩),函授(自考)生宣讲设计(论文)时间为1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15分钟,每天答辩人数为816人。四 .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成绩考核,根据评分标准,分项打分评出成绩,其考核成绩取各委员给分的平均值,若给分差距太大,经协商由委员会主任决定。五 .答辩委员会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