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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学校教师出勤考核制度为了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县教体局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所有教师的出勤考核严格按县教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绩效出勤奖部分,每学期按教师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作为全期出勤部分,教师出勤扣款超出出勤奖部分在绩效工资中扣除,无下限。二、教师出勤考核办法1、教师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办法。每天打卡2次,打卡时间为上午6:308:30,下午3:305:30;教师打卡只能在有效时间内打卡,连续打卡或逾时打卡均视为无效;打卡实行加分制,每打卡一次计2分;每学月由办公室统计公示。期末汇总。2、严格课堂教学督查。每天由校委值班人员进行查堂查岗
2、;发现空堂者一次扣50分,未经请假私自调课者每节次双方均扣20分。空堂一次作一次教学事故处理,取消全期评优评先资格。上午第3节与下午第6节定时查坐班两次,坐班实行奖分制,每坐班一次奖4分;坐班查堂情况由办公室每月统计后公示,期末汇总。3、教师参加学校周例会、集会(如:期初开学典礼、期中期末学生讲评会、文艺汇演、家长会、升旗仪式各种主题活动等集会)是教师必要工作任务,教师集会实行奖分制,每次计20分。每缺会一次:请假一次扣5分,旷会一次扣10分,期末统计公示。4、教师病事假严格请假手续。履行请假程序,先个人填写请假条一式二份,报值班校长审批T分,交教导处一份,交办公室T分。教师请病假5天以内(含
3、5天)的,由校长审批;病假5天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审批;病假1个月以上至一个学期内(含一个学期)的,除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审批外,还须报局人事股审批,教师病假期间不得享受相应绩效工资。教师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事假3天以上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审批,还须报局人事股审批。教师事假期间除不能享受相应绩效工资外,每天扣20元。教师请事假2天以内(含2天),由值班校长审批,须自行调整好课程,报教导处备案。教师3天以上的请假须填写好学校专用请假条,然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保存在学校办公室。5、其他情况的病、事假、法定假按县局有关文件执行。三、教师旷职的处理办法教师旷职一天扣100元,一天内无打卡,每天二次查无坐班视为旷职一天,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应及时予以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守对待,按相关程序报局人事股及县人社、编制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教师出勤是教师工作的基础保障,教师出勤考核情况是教师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其结果计入教师的各类评价、晋级、岗位设置等考核计分中。五、此考核办法作为期末出勤奖发放依据,每分分值=绩效部分出勤总金额:教师实有考核总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