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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确保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根据XX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X教材发(202X)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办法:X加强领导,健全机构1.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学部主任任成员,全面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认定管理工作。2 .各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初审小组,班主
2、任任组长,熟悉学生情况的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班干部、学生代表任成员,全面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初审等工作。3 .各年级成立年级评审委员会,对本年级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审。4 .学校成立学校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再次审核,并最终确定本学期接受资助学生名单。二、贫困生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6 .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生活俭朴;7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型及参照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1.有下列情形之
3、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和监护缺失的孤儿,监护缺失孤儿指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父母虽在世但均不对其履行监护责任的学生。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属于监护缺失的孤儿。(2)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重要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4)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既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学生、突发意外: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6)来自烈士或优
4、抚特困家庭的;(7)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3)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4)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5)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四、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入学时对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进行
5、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每学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等级进行适度的调整,有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销档次三种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即初审和学校审定相结合的原则1.政策宣传学校每学年全面、认真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学年初,开展政策宣传,向在校学生发送义务教育(学前)资助告知书及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需要申请教育资助的学生、家长,要如实填写调查表认定表,签署授权委托书,教师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家访,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每学期末发放致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3 .个人中请需要申请资助的,由
6、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4 .审核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员根据上级安排,布置启动全校资助认定工作,学校成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评审认定小组,评审认定小组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三级认定和两级公示,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参与并监督评审流程的进行,确保精准资助。(1)班级初审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即初审小组)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平时生活消费及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贫困生名单及档次,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审定(2)年级复审。年级认定民主评审小组根据班有提交的认定表和证明材料,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真进行评
7、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校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状况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年级认定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先在校内进行年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复查,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校级审定年级评议小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各年级复审评议结果,对贫困生名单进行综合审查、认定,确定全校困难学生名单。学校学
8、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提出质疑,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接到异议后应及时调查复议并给子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4)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将最终审定后的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依据工作时间要求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五、监督与管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学校要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年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通过微信、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核实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该家庭申请资助资格,已经发放资助金的,及时追回资金,并且学生按惩戒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