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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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提升我县电梯安全管理和运行质量,确保电梯公共安全和正常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进一步压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电梯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为问题导向,严格查处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维保责任、不落实应急救援职责等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未按期维保及维保合同超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电梯档案完整率、定期检验率、使用登记

2、率、维保率、维保合同有效率、刷卡维保率、进入救援平台率及贴牌率等指标进一步提高。二、组织领导成立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质量科、各分局负责人,执法大队副队长、一中队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三、整治对象全县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在我县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四、整治内容(一)使用管理单位L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应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3.2条规定;人员设置应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4条规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有相应文件。)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

3、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6条规定;制度应当经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发布;制度应发放至相关责任人员,必要的制度应张贴在相关场所。)3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特种设备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5条的规定,按台建立设备档案。)4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检验机构出具的电梯使用标志即为使用登记标志;电梯使用标志应清晰完好并置于电梯显著位置。)5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警示标志至少包括乘用电梯安全注意事项(乘客须知、安全提示等)和电梯困人救援提示牌(直梯)

4、或电梯乘坐安全提示牌(扶梯)6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电梯轿厢内应设置应急救援电话;轿厢紧急呼叫装置、应急救援电话,应答应清晰可辩。)7 .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8 .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10 .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IL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12 .是否有维保记录,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二)住宅电梯使用单位住宅电梯使用单位除按以上内容开展整治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将电梯检验检测、改造修理、维护

5、保养、运行管理等相关信息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2 .退出电梯使用管理前应当向电梯所有权人或者电梯所有权人指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和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三)电梯维保单位1 .是否履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规定的职责。2 .电梯交付使用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3,是否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4 .与电梯使用单位终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后,是否将所保管的电梯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单位,是否设置障碍妨碍电梯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5 .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且不能当场排除的故障,按规定应当停止使用的,是否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6、他应当履行的职责。五、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即日起至11月20日)质量科、各分局、执法大队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应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双控”工作,建立“两个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并按时报送工作资料。第二阶段:全面整治,严厉打击(11月23日至12月31日)质量科、执法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各分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方案的整治内容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巡查

7、;同时,质量科配合扎佐分局、久长分局和六广分局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大队配合龙场分局、城郊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打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震慑力。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部门对前期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措施到位、隐患消除。同时,要通过本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有效降低电梯安全隐患率,着力提升我县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进一步形成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责任,强力有

8、序推进。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复查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二)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局对相关部门的督查督办事项。同时,对因工作不实、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从严处理,严肃问责。(S)加强调度,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在检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信息及时报送。11月13日起,各部门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各部门于2023年1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为建立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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