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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成果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2、的原则,突出特色,统筹推进,积极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良好的生态系统,实现城市绿化面积的增长、绿地质量的提高和管养水平的提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二)目标任务。市本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力争在203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县市园林城市(县城)的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形成科学生态、均衡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二、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体制建设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园林绿化法规和规章制度,尽快推动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人大立法工作,修订市城
3、市绿线管理办法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保障。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管(-)全面深入排查。对城市公园、园林绿化、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破坏性“建设”问题或隐患的,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和查处。(二)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尊重城市历史文化与自然环境特点和发展规律,严禁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以及砍伐移植大树古树等行为,在城市建设中最大限度保护城市绿地和特色风貌。(三)严把城市绿地设计审查论证关。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
4、规范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绿地设计论证审查制度,建设项目并联审查时,出具园林绿化设计审查意见,列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并联审查的必备资料。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须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总、O(四)强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行为,督促整改到位。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并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进行核实。核实意见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必备资料。(五)严格园林绿化管控1 .加强园林绿化成果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中,要加强原有园林绿化成果的保
5、护,严禁擅自砍伐、移植园林绿化树木。改造项目应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并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原有树木妥善保留,杜绝盲目更换树种、随意砍伐和移植树木。加强对胸径在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的保护。按照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要求对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建档挂牌,明确责任,划定保护范围,严格实施保护和管养。禁止借改造、搬迁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不得改变公园绿地的公益性质和使用功能。对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要限期整改,并恢复用地的公园绿地性质。对公园绿地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且与公共服务、公园管理功能无关的经营性场所,要坚决予以清退
6、。2 .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因特殊原因确需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或占用城市绿地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方案审查、论证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再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道路绿化带开设通道的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实地考察,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序、景观兼顾、从严控制的原则,予以审批确定。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在报请规划等有关部门审批时,应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对确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要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在被占绿地四周的明显位置公示占用单位、事由、期限和批准单位、时间及恢复措施等相关信息。3 .
7、切实执行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严惩违法行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全面落实绿线管理制度,对城市绿线内的用地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巡查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科学开展规划设计,增强规划的强制性和可实施1 .按要求完成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并及时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批准后的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布,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2 .公园绿地绿化占地比例应不低于65%,广场用地绿地占地比例应不低于35%o城
8、市道路绿化绿地率须全部达标,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应小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应小于30%;道路红线宽度在50米-40米(含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应小于25%;道路红线宽度在40米-30米(含3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应小于20%;道路红线宽度小于3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应小于15%o3 .按照城市新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的附属绿地面积市本级不低于35%、县(市)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25%的要求,实施规划建设。完善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审查和验收制度,做到工程建设与绿地建设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未达到绿化用地面积指标的,要按照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规定,将所缺面积的
9、绿化资金交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异地建绿。(二)加强各类绿地建设1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通过留白增绿、拆墙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推进百姓身边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休闲活动场所。2 .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按照生态化、林荫化、景观化的要求,高标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城市出入口、车站、广场、铁路沿线、重要节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的绿化,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加大林荫道路建设力度,为步行及非机动车使用者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出行空间。
10、3 .加快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水系、道路、公园等规划建设城市绿道绿廊体系,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4 .积极拓展绿化空间。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相对有限的城市用地中,充分挖掘潜力,利用现有土地营造生态、景观综合效益最佳的绿地空间。通过“拆违还绿”、“破硬增绿”等方式,对城市边角地、裸露地、弃置地实施绿化,将长期闲置的建成小游园或社区公园,提升城市中心区、商业地带、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开展屋顶、挡土墙、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5 .加强海绵城市和防灾避险建设。
11、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的功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因地制宜设置应急避难场所。6 .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滨水区域构建滨水绿地,推进城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建设和修复,强化城市内自然山体保护,按“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受损山体进行全面修复。7 .加强城市水环境整治和水景观建设。坚持塑造城市特色与滨水游憩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对水系周边及两岸进行绿化美化,建成集防洪、景观、生态、人文于一体的滨水生态景观走廊。(三)提升绿化品质1 .持之以恒开展增绿提质行动,大
12、力加强对老、旧、差园林绿地实施改造,打造园林绿化节点,突出绿化造型层次美感。2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养护标准,按照“同城同标准同考核”的原则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的指导、监督、考核。加快培养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提升精细化管养水平。(四)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以创促建,创建结合。市本级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冷水江市、双峰县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涟源市、新化县要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推进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因
13、地制宜加强小城镇绿化建设。通过培育园林绿化示范县城和示范中心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县城和中心镇园林绿化水平。(五)加强科技创新和行业管理成立市风景园林绿化学会,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调研和应用研究,完善科研队伍,落实科研经费,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五、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管理机构、资金投入和人员等方面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大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
14、发展。(二)加强队伍建设。通过邀请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与专业院校合作等方式,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训和轮训,大力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实园林绿化专业人员队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技术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三)保障资金投入。政府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及时追加新增绿化管养资金,逐年增加绿地管养资金的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有效的支持措施,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投入渠道,通过以奖代投、补助、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四)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建设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城市居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开展认建、认养绿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