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某某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纪委领导班子决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科学机制,深化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决策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
2、原则。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集体领导、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宪法、法律和党的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决策失误或错误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权责统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三、决策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重大措施和工作安排。根据南阳市、唐河县纪委监委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
3、施。2 .上报南阳市、唐河县纪委监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制定完善镇纪委重要规章制度,近期或长期工作规划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制定,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措施等;县纪委监委下发的重要文件等。3 .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需经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办理意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的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对镇党委管理的涉嫌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案件的立案审查调查及处理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处理。4 .决定召开镇纪委委员(扩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讨论会议工作报告。5 .研究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的重大决定。6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
4、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讨论决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动、交流、轮岗和解聘等事项。2 .职权范围内的表彰、奖励、处理决定;需要报批的干部考核、奖惩、调整等意见。3 .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人事问题。(三)重大项目安排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内部比选或公开招投标的所有项目;按照规定数额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购置资金支付,单位预算内外资金,以及需要由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财务支出资金等。四、决策流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纪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决策
5、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一)酝酿准备1.“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集体决策之前,班子成员和分管口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和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拿出决策方案。2.重大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班子成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认真沟通酝酿。(二)集体决策1.决策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提出,并提前将议题和会议时间告知班子成员,相关材料同时送达,以便班子成员做好必要准备。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口头通知、文件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2 .决策会议参会人数需达到规定数方可召开。决策会议程序必须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确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先由提交议题或
6、牵头负责落实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报告情况,与会人员要分别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应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3 .集体决策事项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方式表决。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采取票决制。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的,要重新按规定履行程序。4 .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除依法保密和决策前不得公开的事
7、项外,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依据、过程和结果要主动公开,接受监督。5 .如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集体决策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或纪委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6 .建立重大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三)决策执行1.决策作出后,要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实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部门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决策事项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解决。7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决
8、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成员个人对集体决策的不同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8 .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实施部门及时向纪委书记请示。新的决策未经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原决策的执行。五、监督检查严格会议流程,提高监督实效,确保镇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一)要按照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并将上会议题报主要领导审批。议题和会议形式确定后,提前向参会领导通知并分发会议材料。(三)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障工作,抓好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公开工作。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六、决策责任(一)领导班子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负总责,要将执行集体决策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组织实施。(二)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