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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全省“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黑财办(2023)10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厅直各单位:近年来,在厅直各单位的务实努力和市县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厅在服务全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得到多方肯定与认可。新时代、新阶段,财政部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人民群众和广大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必须再强化、再提升。经研究,在继续坚持和推进落实已有成熟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的思想自觉行
2、动自觉(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对做好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民心民情民智的集中反映,为改进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利于提升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治理水平。厅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建新功。(二)明确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省政协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在做深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推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财政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更好地发挥财政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三)把握工作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为先,增强服务理念,主动与代表委员做好沟通与协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广泛
4、凝聚共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着力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坚持实事求是,立足财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晋位赶超,对标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先进省市做法,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推动服务工作实现创新突破、质量提升。坚持协同发力,加强与人大、政协等部门联系,省厅和市县财政部门协同联动,全力支持代表委员履职建言、发挥作用。二、强化对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四)厅党组全面加强对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的领导。厅党组统筹推进省财政厅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工作重点,及时听取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厅
5、级领导带头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注重对分管处室工作指导,参与分管处室组织开展的活动,推动抓好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五)完善省财政厅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将厅直涉及代表委员服务工作的所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重大事项,向厅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可邀请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厅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六)落实厅直各单位工作主体责任。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重要事项纳入“四个体系”,坚持与党建、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6、、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亲自抓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代表委员满意。要注重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台账管理,确保服务有进度、有温度、有成效、高质量。三、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七)更加注重日常沟通与联系。要坚持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常态化,推动服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对代表委员和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利益相关的工作事项,要经常、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上门听取意见,加强互动交流,确保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升财政工作质量。31)做好“两会”期间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服务代表委员工
7、作,对“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解答的要快速反应、当场解答;涉及其他政策性问题,不能准确答复的,要尽快拿出意见,及时反馈;涉及敏感或复杂的问题,要按程序请示厅领导后,第一时间反馈。(九)进一步完善对口联系服务机制。不断完善由厅直各单位和市(地)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服务工作小组,承担对口服务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以及“两会”期间财政政策解答等服务工作。厅办公室、预算处要加强统筹、明确分工,协助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服务工作规范高效、细致周到。四、创新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方式(十)进一步丰富服务工作方式。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建议提案反映的重点问题等,利用赴市县开会、调研、督
8、查等契机,主动上门服务、听取意见建议;要坚持“上门服务”与“请上门来”相结合,发挥代表委员专业专长,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到财政政策制定等工作中,请代表委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财政工作、财政决策更接地气;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经常性地深入到代表委员所在企业、单位开展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完善改进财政工作,并及时解决问题。(十一)推动大兴调研之风与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相结合。要大兴调研之风,推动年度重点调研与代表委员重点建议提案、重点关注事项相结合,每年形成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及时回应和解决代表委员的关注与关心,进一步提升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五、高质量做好建议提
9、案办理工作(十二)按要求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前沟通工作。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均要做到“先沟通、后答复”“不满意、再沟通”“满意后,再答复”o厅直各承办单位要由分管厅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优先采取上门拜访的形式,或通过电话沟通、信函联系、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争得代表委员的认可、理解和支持,确保高质量沟通、高效率服务。(+三)全面提高答复意见的行文质量。要全面提升答复意见的规范性、精准性和严肃性,既要体现答复文件的规范和严谨,也要突出办理意见的温度和真诚。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并尽快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办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必限期办理
10、;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厅办公室、厅直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答复意见的格式、内容、文字等审核把关,避免出现低级错误,确保行文质量。(十四)抓好答复意见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厅直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答复意见的办理工作,将应解决的事项纳入“四个体系”,安排专人抓落实,确保限时办结、高质量办结。厅办公室要做好牵头督办落实工作,对于办理结果标“B”类的建议提案,要建立建议提案B类答复承诺事项台账,定期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待事项全部办结后,由牵头承办单位另行答复代表委员。六、形成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合力(十五)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同与沟通。要经常主动与省人大、
11、省政协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了解最新政策,最大限度争取工作支持与帮助指导。要积极参加省人大、省政协组织的涉及全省“两会”代表委员的调研、培训等活动。厅直各承办单位在安排座谈、组织有关活动时,要及时通报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按照省人大、省政协规定统一报备。(十六)建立厅直各单位和市地财政局制度化协作机制。要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不断健全完善相互配合、有效互动、畅通运行的工作协作机制。对口联系处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与对口市地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沟通,对服务住地代表委员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会商情况要及时通报厅办公室。(十七)充分发挥市县财政
12、部门积极作用。市县财政部门要发挥就地就近、了解住地代表委员、熟悉地方情况等优势,协助厅内各承办单位做好服务代表委员、征求意见、意见建议答复等工作,积极向市县党政领导、代表委员介绍全省财政政策和对市县的支持情况。厅直各承办单位在开展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中,可邀请市县财政部门参加座谈、调研等活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提升服务工作质量。七、提高服务代表委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十八)着力提升服务代表委员工作能力。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体现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熟悉财政业务工作,特别是对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要理解到位、研究到位、答复到位、办理到位;进一步提高沟通能力,主动沟通、善于沟通,努力在沟通中增进了解、达成共识;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加强厅内外联系,做到工作无缝衔接。(十九)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要善于总结工作,既要找经验,也要找不足,在不断地总结经验中进一步提升能力、完善制度,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工作。要善于总结和提炼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氛围。厅直各单位和市县财政局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通报厅办公室。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