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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实行“5+2”、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促进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全面提升供餐质量标准和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二、实
2、施背景及标准(一)实施背景。一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应在财政提供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学生家庭适当承担部分营养餐费用,以提高供餐质量。二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要求,要通过增加膳食经费和强化经费管理,在保证正餐供应的基础上,力求每周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3次或3次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力求做到天天有鸡蛋和水果,大豆及其制品和各类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以提高供餐标准和质量,提升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二)实施标准。经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
3、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通过市场询价和会商,并广泛征求区直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学校及学生家长等意见后,结合我区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全面实行“5+2”模式,即在政府投入5元/生/天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学生家庭缴纳2元/生/天的营养午餐费用。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或学校,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上浮缴纳费用标准。三、措施任务(一)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全面提升膳食水平。对照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试行),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结合地方食材、口味、饮食习俗等实际,通过利用“电
4、子营养师”系统、邀请营养专家研究等方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制定小学、初中不少于16套带量食谱(春、夏、秋、冬食谱各4套),供各学校选择使用。通过科学制定和使用带量食谱,从源头上保证学生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科学、均衡”转变。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做到每餐至少“三菜一汤”,粗细荤素搭配合理,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大豆(或豆制品)和猪肉、牛羊肉、禽肉、鱼肉定期轮流交替供应,力求做到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寄宿学生一日三餐,科学搭配,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保障寄宿学生每天的营养健康需要。学
5、校、配送公司不得以方便管理、便于配送为由,使用单一食谱,不得以采购困难等为由重复配送单一食材,特殊原因采购困难的食材,配送企业须经教育部门和学校同意后,再进行同质替换。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宣传“5+2”的好处,向家长和社会公布“+2”后的供餐品目和食谱,获得家长支持,顺利推进“5+2”的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二)强化专项经费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营养餐资金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和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供餐和食堂顺利运行;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LlOO的比
6、例要求,足额配备食堂工勤人员;优化食堂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严禁违规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工勤人员工资,严禁违规使用营养膳食资金开支工勤人员工资、水电燃料等食堂运行费用。通过统筹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合法合规吸收社会捐资等方式,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费问题,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用餐。学生缴纳的就餐经费,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区直属学校统筹管理,据实审核报销。学校要规范就餐管理,实行就餐实名登记,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要通过发放水果、牛奶等等价食品补给或在学期结束时按未就餐天数将家庭缴纳部分资金据实退还学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示
7、,严禁以各种理由多收、乱收、拒退。严格“校财局管”,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三)切实加强产销对接,深入推进“校农结合”。进一步加强产销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集团)公司根据学校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分季节规划种植农产品,发展养殖、加工等产业。区教育局组织配送公司、学校链接本地农产品基地、合作社,大力采购,推动本地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实现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和学校采购优质农产品“一仗双赢”,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
8、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农业(集团)公司)(四)加强食材源头监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配送企业要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对应索取每批次食材原料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证等)、销售票据、合格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将采购来源于区域内的食材供应商、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分别向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农业农村局报备,全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保证食材可以溯源。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等部门要采取定期查验和不定期抽检等形式,加强对营养餐食材食品生产、加工及配送企业配送质量的巡查和监管
9、。督促指导学校认真执行“3人以上”验收制度,明确专人对所有食材逐一验收登记,严把食材质量关,杜绝不合格食材流入学生餐桌。加强水源监测和水质改善,加强对学校食堂加工的督查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让学生吃得安全、放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五)完善询价定价机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在原有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等联合组织询价的基础上,再增加区市场监管局参与营养餐食材每月询价定价工作,对统一配送的食材合理询价和定价,继续执行采集批发市场价、农贸市场价、超市价“三价”求平均的定价方式,对于不能采集到批发价的食材,肉类、干货类、预包装类食品按农贸市场
10、、超市平均价的95%折算,其余食材按农贸市场、超市平均价的90%折算。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将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纳入教育民生重点监管范围,对配送企业招标、食材采购数量、采购质量、采购价格、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审计,通过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提升供餐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营养餐公开公示制度,推行采购价格公开制度,对食材采购每一次价格确定或调整变动,均通过水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QQ群、微信群及水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实现营养餐食材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完善学生膳食监督委员
11、会管理制度,各学校要邀请家长代表以及乡镇(或村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识之士等参加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主动聘请膳食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中学4名,小学及幼儿园2名),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生供餐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明确专人将每周食谱、每天饭菜图片、食材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和补助资金使用等在学校校园醒目处公开,通过微信群、QQ群,定期推送给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切实增强家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实施。实行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试餐陪餐制度,适时征询改进提高供餐质量的意见建议。实行供餐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学校定期召开会议或通过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
12、,定期向学生家长通报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学校供餐质量和膳食监督有关情况,共同促进供餐质量改善提高。抓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加快全区“阳光校园智慧教育”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规范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各个环节管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四、阶段任务(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8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制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收集家长签收的回执,通过校园广播、班级(家长)QQ群、微信群、家长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实施的意义,使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意义家喻户晓,深入
13、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探索试行阶段(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1月20日)。以“试行探索、稳步推进”为原则,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方案积极试行提质行动,探索费用收取、管理和科学供餐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提质行动”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解决办法和路径,夯实基础并稳步推进提质行动。(三)正式实施阶段(2023年1月以后)。全面总结初步运行阶段的工作情况,形成完整、科学、规范的运行模式,以“安全健康、搭配均衡、营养提质”为目标,指导各学校把“提质行动”做实做好,真正做到安全优质、家长满意、惠及于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
1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单位、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有力有序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全面实施。(二)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宣传。区教育局、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食谱搭配的标准,认识实行“5+2”供餐模式的重要意义;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5+2”供餐模式的合理性、可行性、优越性进行持续宣传,正确引领舆论导向,防止歪曲事实的负面炒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S)强化督查问效和追责问责。区考核督查局要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监督;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学校提质行动的统筹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确保提质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