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51813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行管理办法为加快建设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民众参与、市场运作”的管理原则。二、XX县政府负责全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成立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导小组。三、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逐步完成16个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和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回收点建设;乡镇按人口集聚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建好乡、村级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四、XX镇统一对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消防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具备垃圾分类识别能力。五、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要达到以下标准

2、:乡镇回收站门市面积达20m2以上,配套堆场面积达100m2以上;村级回收点面积达10m2以上。回收站(点)垃圾做到分类堆放、陈列整齐、计量衡器合格,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建立购销台帐,有配套的转运交通工具和消防安全设施,回收站(点)统一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标识。六、加大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公益广告、LED警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利用中小学校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目的、意义,提升群众知晓率。七、可回收利用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收集,统一交售至就近村级回收点,达到一定数量后,村级回收点交售至乡镇回收站,进入专用堆场分拣、分类堆存。各乡镇回收站收购的可利用垃圾,数量小的可自行出售,数量大的由县环保局统一集中进入可利用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