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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物业管理公司市场拓展业务奖励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参与市场拓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公司市场拓展业务奖励的管理和实施,提升公司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二、奖励原则(一)公司所属员工均可作为公司现有项目外物业管理项目的信息提供者,将项目信息反馈到综合事务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同意参与投标且中标的对信息提供者给予奖励。(二)公司所属管理人员均可为公司内部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介入的参入者,对项目前期介入接洽、物业服务方案拟定、招投标、项目进驻等前期工作者均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奖励。()公司在管项目合同到期,对顺利续签合同或参与招投标并顺利中标项目的管理层人员给予一
2、定奖励。三、奖励标准(一)信息费奖励:各部门经理/员工向公司推荐优质项目信息,并协助进行联络,在公司主导下最终实现项目合同签订的,按照项目年度合同金额的2%。至5%。对信息提供者给予一次性奖励。(二)市场开拓奖励:公司会对项目信息进行分析论证,由各部门配合开展前期踏堪、费用预测算、标书制作和投标等前期工作,对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的项目,按照第1年合同金额的3%对公司相关参与人员进行市场开拓奖励。奖励金额分配形式为:经理会40%;综合事务部25%,品质发展部25%,财务部10%(该项奖励不计入年薪)o非办公系统员工积极参与市场开拓的,由公司经理会视实际情况对分配方式进行调整。(三)续约奖励:公司在
3、管项目合同到期,对服务到位,业主满意度高,继续取得服务资格的,按照项目年合同金额的3%。一5%。对项目管理人员给予续约奖励(合同周期为3年的,奖励金额为年合同金额的5%o;合同周期为2年的,奖励金额为年合同金额的4%。;合同周期为1年的,奖励金额为年合同金额的3%o)管理人员为1人的项目,100%奖励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为2人的项目,项目经理分配70%;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经理分配50%,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结合实际制定分配方案。(四)发放时间及形式:奖励资金发放时间按第1期物业费到款时间计算。住宅、写字楼等需要自行收取物业费用的项目,按照应收物业费的80%为基准提取信息费和市场开拓奖励,奖励资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发放。(五)住宅、写字楼等需要自行收纳物业费用的项目提取合同续约奖励,必须确保当年物业费收取率达到80%以上,按照实际收费金额为年度合同金额提取续约奖励。(六)如拓展项目属代表性业态、区域标志性建筑、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年度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经公司经理会商定并报局党委同意的情况下,奖励标准可提高到年度合同金额的4%至5%,并结合实际另行制定分配方案。四、备案、报批管理各部门/员工获得相关项目信息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在综合事务部予以备案,如多个部门/员工同时接洽相同项目的,以最早备案的为准。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公司经理会,自文件签发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