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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3篇篇一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Ixx)15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xx)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
2、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通过创建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镇(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镇(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镇(乡)财政预算。(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红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O(五)
3、本县生产的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六)特色产业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二、工作内容(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镇(乡)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严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牧局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
4、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乡)围绕“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村(居、社区)设立监管员,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至少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通过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S)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镇(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逐步构建以县农
5、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结合生产实际,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做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五)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农资质
6、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原则,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大力抓好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公开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生产准入;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设,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严把农业
7、投入品质量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制度,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七)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试点,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A)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
8、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申报“三品一标”企业设立质量内检员;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营
9、造诚信守法良好环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大力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蔬菜(辣椒)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十一)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依托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集中力量、整合资金,重点扶持农业标准种植、生态种植,实现多元开发、规模发展、持续发展、绿色有机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实施节约型
10、农业生产模式。(十二)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经济。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围绕品牌农业建设,通过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一系列知名品牌,提高我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十三)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主要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如:蔬菜(辣椒)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十四)强化应急处置。修订完善遵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
11、,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遵义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镇(乡),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
12、配齐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镇(乡)要结合县级政策和安排,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县
13、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镇(乡)开展创建工作,各镇(乡)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篇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4)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14、、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通过创建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镇(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镇(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镇(乡)财政预算。(S)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15、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红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五)本县生产的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六)特色产业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二、工作内容(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镇(乡)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严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16、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牧局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乡)围绕“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村(居、社区)设立监管员,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至少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通过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监管格化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S)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镇(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逐步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