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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下基层”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有关做法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高基层执法能力,XX县紧紧抓住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要契机,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相对集中、统一执法”原则,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乡镇属地为主、统一指挥派驻机构、统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提高XX县经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执法保障。执法权限下放基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县级部门通过派出机构或委托、授权等形式,将涉及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36项基层执法频率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权限下放
2、乡镇,形成1张基础清单(共24项执法权力事项),以及县政府驻地镇、中心镇、重点镇、特色镇等4张特色清单,基础清单中所列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各乡镇全面承接,特色清单中所列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对应乡镇自主选择承接。执法重心下移基层。紧扣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逐步赋予乡镇执法权并集中行使”具体要求,在全县33个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落实80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强化执法参与属性,形成“一办主管、多队协同”的局面。在经济发达镇增设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18个,独立行使已赋予的行政处罚等相关权限,协调、配合相关执法机构处理超出权限范围的违法案件,实现基层
3、问题就地解决。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在原有县级部门派驻(出)乡镇机构“双重管理”机制的基础上,统筹派驻(出)机构执法人员或主要承担执法工作的人员进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并建立管理制度,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各派驻(出)机构执法人员的统一管理,提升执法队伍快速反应、处置能力,目前,畜牧兽医、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4个领域执法人员已陆续进驻。未向乡镇派驻(出)执法人员的8个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县级部门明确专门执法人员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兼职,兼职人员日常工作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为主,配合乡镇开展本行业的执法工作,接受乡镇统一调度。执法资源下倾基层。推动县域执法资源向乡镇倾斜,加强下放乡镇的资金、设备、网络端口等方面保障,在4个乡镇先行建设智慧城管系统,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同时,32个县级部门、33个乡镇已共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乡镇)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定期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畅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一对一,协调多部门”的渠道,切实补齐乡镇在专业执法方面的短板弱项,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