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一分钱投标能否接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中一分钱投标能否接受?.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政府采购中一分钱投标能否接受?问:某市政务外网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将近500万元,共有5家供应商前来投标,有4家的报价分别为170万元到400万元不等,但有1家企业报价只有1分钱,该报价能否接受?答: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J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J“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还规定了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这些法律规定就是认定供应商零元报价违规,投标无效的法律依据。同理,接受供应商1分钱报价,虽然不是“无偿取得”或“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但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也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因此,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拒绝供应商的超低报价,并作无效投标处理。虽然软件与信息化服务项目的成本不好认定,但不可否认市场中每一个产品都会投入相应的成本,这些产品的成本不会只有一分钱。一味地追求超低价必然会颠覆政府采购良性竞争的格局,把行业拖进一种恶性无序竞争的状态。因此,采购人不宜接受一分钱的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