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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投诉管理制度目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及时听取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促进医院服务的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内容:LO临床、医技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是本科室投诉管理第一责任人,对于本科室发生的投诉要认真记录,并书面报送投诉管理部门备案,投诉管理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材料后,应给予当事科室必要的指导,妥善处理投诉。2.0投诉管理部门根据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协助处理。如经初步调查投诉涉及2个或2个以上职能部门,由投诉管理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共同解决,各职能部门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推诿。3.0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3.1投诉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院医疗投诉,根据投诉所涉及的主要问题
2、及时反馈相关科室、职能部门,督导投诉的调查落实、组织分析,及时处理。3.2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范围,对相关投诉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4.0医院在门诊大厅、病区等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名称、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并保持投诉渠道的畅通。5.0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该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不得推诿、置之不理,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属本部门负责接待的,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予以接待处理;不属本部门负责接待的,接待人应主动引导投诉人向投诉管理部门投诉;医院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处理
3、工作。5.1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要求投诉人签字确认。匿名投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5.2对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一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6.0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则上不再与其协商;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须告知投诉人提供真实情况后再予以接待。7.0对于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如干扰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破坏医院公共财物的,相关部门、当事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保卫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告。8.0医院工作人员对医院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满,
4、包括发现药品、医疗器械、水、电、气等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医院网上各职能部门邮箱、院长信箱等渠道,以书面、当面、电话等形式向有关职能部门、院领导反映,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反馈、记录。9.0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研究,发现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并做到持续改进。10.0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健全本科室投诉档案,留档备查:1. .1投诉人基本信息10. 2投诉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11. 3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材料;12. 4调查、处理及反馈情况。ILO各职能部门依职能处理的投诉,应定期汇总、分析,提
5、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督导执行,不断持续改进。被投诉科室应根据投诉情况,进行投诉原因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处理的投诉定期报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备案。13. 0凡有关部门登记的医疗投诉,经调查证实存在过失的,根据其过失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并与责任人职称晋升、年终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等挂钩。13. 0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投诉管理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14. O对于在医院投诉管理中表现优秀,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和投诉显著减少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于在纠纷投诉处理中采取推诿、寻找各种借口不参加的科室和个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纠纷投诉明显增加或者频繁被投诉的科室、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并与评优评先、晋升、医德考评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