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烟、排烟系统验收与维护管理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防烟、排烟系统验收与维护管理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消防防烟、排烟系统验收与维护管理说明防烟、排烟系统的验收与维护管理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还应符合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1对防烟、排烟系统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1.1 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1.2 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1.3 工程验收时应按附表1-12、附表1-13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应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商定并签章。1.4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4
2、.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4.2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1.4.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1.4.4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1.4.5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1.5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5.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规定的检验报告,系统验收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第8.2.2条第8.2.6条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的定为A类不合格。1.5.2 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
3、51第8.1.4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1.5.3 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第8.2.1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C类不合格。1.5.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O,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防烟.排烟系统的维护管理2.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应制定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记录应按附表14填写。2.2 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防烟、排烟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2.3 每季应对防烟、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启动试验及供电线路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
4、251第7.2.3条第7.2.5条的规定。2.4 每半年应对全部排烟防火阀、送风阀或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进行自动和手动启动试验一次,检查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第7.2.1条、第7.2.2条的规定。2.5 每年应对全部防烟、排烟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和性能检测,其联动功能和性能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第7.3节、第8.2.5条第8.2.7条的规定。2.6 排烟窗的温控释放装置、排烟防火阀的易熔片应有10%的备用件,且不少于10只。2.7 当防烟排烟系统采用无机玻璃钢风管时,应每年对该风管质量检查,检查面积应不少于风管面积的30%;风管表面应光洁、无明显泛霜、结露和分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