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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权编码LWQXSLJQT-1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口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其他职权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备案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部门规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05年6月22日)第九条受理范围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受理条件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提交材料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T征求意见T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
2、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2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口组织评审验收口行政服务口其他职权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生产
3、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备案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部门规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05年6月22日)第H一条受理范围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受理条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材料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T征求意见T复
4、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3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口组织评审验收口行政服务口其他职权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备案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
5、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第七条,【部门规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2001年10月29日)第十七条第一款。受理范围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受理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材料招标报告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一征求意见一复审一复审意见T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
6、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4其他类职权类型口备案口认定口考核口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口其他职权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情况备案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部委文件】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
7、013)331号)第四条受理范围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受理条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一征求意见一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
8、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5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其他职权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备案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受理范围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受理条件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提交材料监测的书面报告法定期限15个
9、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T征求意见T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H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6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其他职权名称小型农
10、田水利工程验收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部委文件】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农(2011)692号)第八条受理范围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自验,自验通过后及时报省级水利、财政部门。受理条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后。提交材料竣工的各项资料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8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一征求意见一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
11、: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7其他类职权类型口备案口认定口考核口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口其他职权名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部门规章】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1997年12月210)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12、(水利部令第30号2007年4月2日)第十六条。受理范围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受理条件工程竣工提交材料竣工的各项资料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一征求意见一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
13、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8其他类职权类型备案认定考核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其他职权名称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二十八条,【部委文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十五条。受理范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受理条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提交材料设计变更文件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7个
14、工作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基本流程申请T审核一征求意见一复审一复审意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检查。备注无职权编码LWQXSLJQT-9其他类职权类型口备案口认定口考核口评定资质核验组织评审口验收口行政服务口其他职权名称对开垦荒坡地的水土流失措施审批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