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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登高作业安全考核实施细则1两米以上高空或临边作业,必须栓安全背带。违者处罚500元以上罚款。若为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其他同事在场知晓却没有尽到提醒、阻止义务的,其他同事处以责任人10%30%的罚款处理,并纳入年终个人安全考核项;以班组为单位抄写学习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10%罚金的罚款处理。2五米以上高空、临边、悬空作业必须开具高空作业许可证。违者处罚相关责任人员IOoo元,工序主管至少承担罚款50%金额。3安全绳明显损坏的,不得继续使用。违者处罚300-500元。4安全绳使用时顶部必须固定死。违者处罚300-500元。5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落物的,必须在下部进行警示隔离。违者处罚100-500元。6需开具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人员必须指定监护人到现场,且管理人员应提前告知监护人相关义务。否则处罚管理人员300元。7登高工具损坏后不得继续使用。若发现损坏的登高工具有使用情形的,视工具损坏程度处罚100-300元。8登高过程中,不得手持工具登高。违者视登高高度及危险性衡量处罚200-500元。9年龄18岁到55岁的男性方可被安排高处作业。否则处罚管理人员100-300元。10监护人须坚守现场,不得随意离开,必须离开的,须找其他员工临时监护。违者处罚1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