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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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炬开发区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拟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江路16号的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江路16号,北至新明机电厂房,南至三井化学厂房,东至濠江路,西至日立厂房,用地面积L9375公顷(19374.7平方米,折合约29.06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3年8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为,图斑面积为L9376公顷

2、(19376.1平方米,折合约29.06亩),其中L9375公顷(19374.7平方米,折合约29.06亩)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土地权利人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自1998年11月开始使用。(四)土她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原有5栋建筑物,建筑面积7008.78平方米,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现状容积率0.36,用作工业厂房,为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自1998年11月开始使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910万元,年税收为54万元

3、。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查封、历史文化资源要素、土壤环境潜在监管地块等情况。该地块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证明第号)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并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改造。(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已纳入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其中,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为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中山火炬开发区沙边-泗门-濠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1)(中府函(2021)318号)中,一类工业用地L5750公顷(15749.7平方米,折合约23.

4、62亩),规划容积率L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高度W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W100米,城市道路用地0.3625公顷(3625.01平方米,折合约5.44亩)。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二、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涉及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一个权利主体,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已按照法律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征询其改造意愿,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山火炬开发区沙边-泗门-濠四片区控制性详

5、细规划调整(2021)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在详细规划中属道路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属地政府需按规划开发建设时,应将用地交给属地政府使用。改造项目拟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方式,由宫坂富士(中山)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改造后将升级为中山匠家智谷产业园,改造后将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及高端制造产业生产,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容积率不小于3.4,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9300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69300平方米,不保留原有建筑。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改造后年产值将

6、达到40000万元,年税收将达到872万元。四、资金筹措改造主体拟投入资金21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000万元,银行借贷15000万元,具体以资金筹措的实际情况为准。五、开发时序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拟分1期开发。开发时间为自改造方案取得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拟投入资金210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69300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主要实施建设工业生产厂房。六、实施监管为确保项目按期实施建设、落实项目建设要求,改造主体应当按规定与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并按监管协议约定实施改造。在监管协议中需明确:该项目涉及工业物业分割销售,改造主体自持销售比例为20%(自持)、80%(销售)。改造主体应履行的实质性改造、工业厂房建设标准等相关义务,详见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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