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核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考核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人事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1)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2)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但是下列人员除外。(1)兼职、特约人员。(2)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第三条考核原则。(1)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性考核为主的原则。(2)模糊评价与精确评价相结合,以模糊评价为主的原则。(3)全面性与完整性原则。(4)
2、以个人职业素养、岗位适应性、综合工作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第四条考核用语解释。(1)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2)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3)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4)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5)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6)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7)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第五条考核内容。(1)职业素养:包括责任心、纪律性、积极性、勤勉性、服从性、奉献精神等。(2)综
3、合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术、组织管理、开拓能力、发展潜力等。(3)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4)岗位适应性:指被考核者相对于就任岗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品、性格和能力。第二章考核计划与执行第六条考核执行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第七条考核者训练。(I)为了使人事考核标准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培训工作。(2)对考核者的培训,要先按照要求制订培训计划,然后实施。第八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
4、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公正评价。(3)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4)考核后,考核者应依据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第三章考核分类第九条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1) J(JUniOr普通职工)I、II、III、IV级职工。(2) S(Senior中间管理层)V、VI、Vn级职工。(3) 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VklX、X、XI级职工。第十条考核等级。(1) S出色、无可挑剔(超群级)。(2) 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3) B称职、令人放心(较好级)(4) 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5) 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第
5、十一条人事考核表。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普通职工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第四章考核实施第十二条实施期与考核期。(1)人事考核一年两次,实施期为3月和9月。(2)考核、观察期如下:与3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9月1日起至第2年的2月底,为期6个月。与9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3月1日起至8月底,为期6个月。第十三条考核者。(1)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个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2)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承担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
6、去。(3)因第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第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省略。(4)因第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省去。(5)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第二次考核可以省略。(6)因第一次、第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人力资源部长对此作出决定。第十四条人事变动与被考核者。(1)在考核期间,如果被考核者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单位原部门,则人事考核原则上在新单位、新部门进行。不过,还必须与原单位、原部门进行磋商,听取有关意见。(2)如果被考核者调入新单位后,人事考核期不满一个月,则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第五章考核结果处置第十五条考核结果确认。考核结果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的认可。第十六条考核结果衡量。人事考核结果的衡量,按另外规定的衡量标准进行。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调整。人力资源部长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考核的结果,以使整个公司内部保持平衡的话,可以进行调整。但是,原始考核记录、被考核者的得分不得修正或更改。第十八条考核结果面谈。考核者必须通过直接面谈的方式把考核结果传达给被考核者,并予以相应的指导和教育。第十九条考核结果保管。(1)由考核的担当机构保管所有考核结果。(2)考核结果以职工卡形式或计算机记录存档,保存至被考核者退休后一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