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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为激励家庭困难的学生奋发图强,积极进取,自强自立,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用知识改变命运,促进我校教育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学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帮扶学生审送对象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进入低保线的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
2、力,无经济来源的。其它因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二、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3、三、各班送审人数各班扶贫助学生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审核方可。四、帮扶学生审批办法1、在审送帮扶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核实。2、在学校核实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发放登记表,上报教育局。3、对享受帮扶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这项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不辍学。五、帮扶措施1、物质上救济。要帮助解决帮扶学生的书本费、作业本费、学习用具费等,补助帮扶学生在校学习费用。2、学习上指导。帮扶人员要主动与学校联系,定期跟踪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针对帮扶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与帮扶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制定教育措施,确保帮扶学生学得好。3、生活上关心。帮扶人员要经常与帮扶学生谈心,了解其心理、家庭情况,尽可能解决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之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报效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