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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
2、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
3、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三、主要彳王务(-)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1 .市级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完善政策机制。市政府负责整体推进县(市、区)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完善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绩效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市财政局要加强市级资金筹措,按规定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木搦兴局。2 .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有关部门、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要细化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乡级政府绩效管理。要落实本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应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级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并督促其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按照
5、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濡口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3 .乡村两级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乡级政府在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乡镇管理养护机构建设,确定专职人员,落实管养责任,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
6、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二)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L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从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它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有效运行。责任单位:
7、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 .完善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养护工程建设,采取奖补结合、先建(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激励县(市、区)开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等工作,并根据不同时期养护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调整奖励支持方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3 .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
8、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IOOOO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按照2:2:6的比例分担(省与财政直管县按4:6的比例分担)l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彳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4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5 .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
9、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T本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6 .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
10、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发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1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
11、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养护工程交由专业化队伍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积极培育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养护队伍,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公路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通过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形成市场有序竞争格局。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T本化示范区管委会。2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中心养护站在农村
12、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管理、指导作用。县级中心养护站主要承担以县道为主重要路线的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承担农村公路及沿线设施一般性损坏的定期修理加固等技术性修复指导和考核乡镇管养站日常养护工作。乡镇管养站按照管养职责,负责乡村道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基层养护人员做好日常养护工作,确保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坚持专群结合养护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酬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日常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养护、保洁等工作,并
13、设置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困难群众就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3 .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应急等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
14、、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4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监管员、护路员。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5 .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中要防止扬尘污染。大力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坚持
15、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T本化示范区管委会。四、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改革彳王
16、务落到实处。(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要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三)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列为重点改革事项,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开展督导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078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