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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科工作制度一、宣传工作目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展开,通过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更好地展示医院的公益性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二、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卫生系统各类相关信息等。1、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2、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特别注重
2、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3、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4、上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5、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7、各级新闻媒体来院采访。8、对外联络工作。三、宣传内容要求凡宣传材料均为由院党委、院委会统一把关、审核。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医院保密、敏感等不适宜对外宣传的事项,不得宣传报道。四、宣传活动程序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
3、、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对应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宣传科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未经准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七、对采访和突发事件的宣传1、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及时通知医院宣传科,经审核同意后宣传科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2、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院长办公室、宣传科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八、院内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管理条幅、张贴物、展板、宣教手册、宣传片、宣传栏等文宣品由宣传科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由宣传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宣传科统一登记、上报,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