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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复合调味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市好味达调味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复合调味料生产项目2304-320115-89-01-354888左*联系方式182*1903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6号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118度3*分*秒,31度5*分*秒)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H一、食品制造业14,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其他(单纯混合、分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3)180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Y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本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1500m2)无规划情况D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NBfO20)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NBf020)控制
3、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江宁区滨江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4)审批文号:宁政复201632号。(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1)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3)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4)审查文号:苏环管20075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跟踪环境影响报告D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1平方公里)区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1平方公里)区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4)审查文号:苏环审20
4、199号1、规划相符性分析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020)规划用地属于江宁区西南滨江新城中部组团,用地范围西至长江水域,北至锦文大道、东至宁马高速公路,南至牧龙河。功能定位为以加工制造产业为主,融合创新、研发、服务配套为一体的新城组团。本项目租赁位于滨江新城宝象路56号的南京香汁米食品有限公司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现有厂房,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n)20)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所在地的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食品制造业,因此,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020)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2、规划环境影响评
5、价相符性分析(1)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项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滨江新城。工业区引入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入区项目须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三致”物质、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报告提出的产业准入清单如下:表滨江新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电器设备婚电镀、电路板生产纺织、服装建筑材料、新型材料其它非本区域内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印染、印花水泥生物医药中的复配、精工包原料药生产、医药中间体仓储物流食品饮料石油、化工化学合成材料睇本项目属于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主要从事食品制品生产,不使用及排放放射性污染及属“POPs
7、”清单内有关物质,不排放“三致”物质,不在禁止引入清单内。因此,项目与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2)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核意见相符行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滨江开发区宝象路56号,对照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新(扩)建排放含汞、神、镉、铭、铅
8、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制类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食品制品生产,属于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在禁止引入、限制引入清单内,符合
9、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1、与产业政策、地方法规相符性本项目为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的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2、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南京香汁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以及附图6滨江新城中部组团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与生态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
10、分析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项目周边Ikni范围内无生态红线,因此本项目不在国家及江苏省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详见下表l-2o表12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管控区域相对距离名称类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区域面积(km2)与本项目最近距离(km)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态间控积生空管面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手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汇饮水源护区子洲用水保区用水保区饮水源护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域范
11、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2.927.56SW,3.15km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南京长江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自然区、/86.92/W,1.6kn豚级然护区江省自保区区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一是子母洲下游500米至新生洲洲尾段;二是潜洲尾下游500米至秦淮河新河口段。实验区范围:生洲洲尾至南京与马鞍山交界段;二是秦潸瞒河口至子母洲下游500米段;三是南京长江大桥至潜洲尾下游500米段。具体坐标为:东经H802839.14-118o443835”,北纬3
12、1。4634.83一32。7381。上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相邻,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长江(江湿地宁生态区)系统重要保护湿地/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包括(江宁区)炖、j5lHx子汇洲、新生洲和再生洲、新济洲及部分大堤勒!湎区域。具体坐标为:1182836E至118o3550nE,31o46,36,N至31o5550nN/62.76SW,1.3km(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03;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本项目租赁南京香汁米食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主要新
13、增有组织排放因子为油烟,无组织排放因子为PMio,废气经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可达标排放;废水经香汁米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可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因此,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片区建设与区域资源的承载力相容性较好。本项目符合园区用地规划,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耗电量、耗水量均在区域供电、供水负荷范围内,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本项目位于滨江开发区(江宁滨江新城),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14、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的空间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属于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其中的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的禁止新(扩)建项目类别。(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属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11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47%。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食品制造,符合滨江开发区产业规划要求;本项目用水量较小,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油烟废气、颗粒物及生产和生活废水、噪声和固废,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厂区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要求。(6)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