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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能源传媒集团章程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XX网络电视台、XX杂志社XX电视台XX网等X家成员共同组建XX能源传媒集团,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集团名称第一条集团名称:XX能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名称简称:XX能源传媒集团第二章母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条母公司的名称:XX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母公司住所:XX第三章集团的宗旨第四条集团的宗旨:以文为本,恪守规则,立体多样,融合发展,携手合作,共享资源。按照一手抓融合、
2、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能源科技生态产业项目的发展要求,通过资源对接、示范应用、产业联合、实体创业、消费体验和宣导培训等方式,广纳有识之士,开拓生物质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生态产业市场,在集团成员间协同发展,互惠互利,形成超规模效益,为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享多赢发展空间,做出应有贡献。第四章集团成员之间产业联合、协作方式第五条集团成员由母公司、母公司控股企业、母公司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组成,可分为核心企业、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型进行管理。母公司:XX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1、XX网络电视台2、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参股机构:1、X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X网3
3、、X技术推广中心4、X院5、XX能源科技研究院紧密层企业:1、XX画报社2、X杂志社3、X杂志社4、X画报社5、X(卫视)电视台XX半紧密层企业:1、X文化发展中心2、XX投资控股管理有限公司XX其他成员:1、XX协会2、XX交流协会3、X产业发展促进会XX友情指导单位:1、XX集团2、XX产业联盟3、XX工商总会XX第六条集团成员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成员以资本为纽带,依靠民主、科学的管理形式运行。集团成员之间可互相投资、互相参股,在人、财、物以及科学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合作,发挥各自所长,以集团、以整体,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第五章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第七条集团成员大会由
4、全体成员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集团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三)决定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四)决定母公司参股企业成员使用集团名称或简称;(五)修改集团章程。第八条集团成员大会的首次会议由母公司董事长主持。第九条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成员。定期会议应每6个月(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集团董事会提议方可召开。会议由集团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也可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条集团成员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5、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集团成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一条集团设董事会是集团的日常管理机构,设立董事局,董事会与董事局合署办公,董事局成员为最高决策机构,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常务会议主持,主要成员为9人,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局设荣誉主席2人,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副主席2人。董事长(主席)、执行董事长(执行主席)、副董事长(副主席)、秘书长、董事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集团不设监事会,设监事3人。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召集集团成员大会,并向集团成员大会报告工作;(二)审议集团发
6、展战略、重大发展方针;(三)审议集团年度产业运营规划和工作计划;(四)审议对集团章程的修改;(五)执行集团成员大会决议;(六)协调集团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七)审议参加和退出集团成员的决议;(八)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六章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第十三条董事长为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任期为3年,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
7、集主持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二)检查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代表集团签署有关文件。第七章参加、退出集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条参加集团的应具有法人资格,承认集团章程,以集团和本企业章程为行业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集团和母公司的管理。参加集团的成员,应经集团董事会讨论并报集团全体成员通过,办理法律、法规的手续后即可成为集团成员。第十六条退出集团的,应在本企业做出决议后1个月内向集团董事会提出申请,经集团董事会讨论并报集团全体成员通过,由集团董事会委派人员对其与集团有关的业务和经济事宜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即可退出集团
8、。第八章传媒集团的终止第十七条企业集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1、因母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母公司解散的;2、母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3、母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母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母公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经营的;6、母公司宣告破产。(二)母公司及集团成员变更或者注销,已不符合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三)企业集团成员决定解散的。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第十八条企业集团根据需要可修改集团章程,章程的修改可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章程经全体集团成员签署或认可,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章程应送原集团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母公司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母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章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十九条集团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第二十条集团的登记事项以集团登记机差核定为准。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集团全体成员共同订立,自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X份,集团成员各1份,报集团登记机关备案1份,报友情指导单位成员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