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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内涝治理环境影响分析实施方案一、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我省第二个高水平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关键期,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我省四大建设、海洋强省等战略部署,以及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加快构建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的人水和谐的新格局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这对全省城市内涝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全省城市防洪排涝等级还不够高,城市内涝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还面临很多体制机制性问题,尤其是部分市县城市自然滞洪调蓄能力
2、降低、易涝区域附近抽排能力不足、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排水防涝设施存在历史欠账;此外,安全生产发展也对城市内涝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防范生态环境破坏风险、城市安全运行风险;全省各地要时刻树立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防洪规划、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为契机,通过科学谋划、统筹治理、协调联动,推动内涝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行业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提供支撑,整体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智慧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各地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忧患意识,找准坐标系、找到新定位,将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运用到城市内涝治理、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
3、市建设、美丽河湖建设、城市新基建、数字化改革等重大行动中,努力提升洪涝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把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落实落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看海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城市内涝治理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对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促进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及打造重要窗口新要求,以城市有机更新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抢抓历史机遇,抢先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加快打造绿色、韧性、智慧城市,为浙江率先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贡献力量。
4、二、环境影响分析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已批复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流域或区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和城建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市行洪排涝能力,总体上有利于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大内涝治理工程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经分析并经类似工程验证,这些影响是暂时且可控的,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避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
5、的。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优化工程方案设计,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减缓和补偿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项目,优化调整项目布局和选址。加强跟踪监测评估,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加强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三、重大举措重点实施规划统筹引领、标准规范支撑、一城一策编制、汇水区域防治、规范运维管理、应急能
6、力提升、构建智慧管控等七项重大非工程举措,综合提升城市内涝防御和应对能力。(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城市内涝风险,合理布局城市开发,将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空间分配和竖向衔接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科学划分排水分区,明确各类排水防涝设施、调蓄空间等用地边界,落实地块雨水径流管控,强化城市竖向规划和管控,构建高低有序的城市竖向格局,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严格保护江河湖泊、湿地水系等自然调蓄空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和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河流等水面空间,尽量保持现有水面率不降低。(二)明确排涝标准规范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防洪标准和
7、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目标一致的排水和防洪体系。要结合气候特征、降雨规律、洪水风险、地形特点、城镇类型、人口密度、经济规模、汇水地区性质、易涝性、内河水位变化、受灾影响程度和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合本地区的城市易涝区域排查标准、内涝风险评估标准、防涝设施配备标准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采用标准上限,从源头防范产生新的内涝隐患区。杭州、宁波市中心城区要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要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县级城市中心城区要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暴雨内涝易发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标准。(三)
8、落实一城一策方案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征和城市经济人口等因素,确定城市防涝标准、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级,按照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的目标,科学编制城市内涝治理实施行动方案,明确治理策略、建设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滨海岛屿要突出应对台风造成的涝灾,要加快比对现有防洪排涝设施标准,完善堤线护防,实施除险改造,特别是要充分做好重点区域风暴潮三碰头等影响的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平原盆地要突出应对梅雨以及台风带来的强降雨造成的涝灾,要科学制定汛期水位调度预案,根据不同强度降雨,结合有行洪排涝功能的城区蓄水景观河道、湿地公园、湖泊池塘等自然调蓄空间,提前预排预泄,最大限度降低干河
9、水位,确保过流顺畅。丘陵山区要突出应对山洪造成的涝灾,要按照系统治理的要求,增设截洪沟等设施,坚持防洪与除涝相结合,重点排查梳理影响行洪排涝的各种障碍物,解决山洪出路问题。沿江沿河要突出应对江河水顶托造成的涝灾,要科学规划建设河流护岸,合理确定护岸结构,预防坍塌;要通过骨干河道整治、贯通和闸泵改造,采取工程措施增加城市整体外排能力;要充分考虑洪潮顶托和上下游水位影响,做好标高衔接,严格落实运行水位调节工作。(四)加强汇水区域防治要结合易发生短时汇水量突增的下穿式立交、地下空间、下沉广场、下凹地面、低洼区域等重点位置开展隐患排查,逐一制订和落实排涝方案及抢险措施,对地下空间出入口要加装挡水板、设
10、置反坡;对下沉广场、下凹地面要分流客水,优化排水系统;对低洼区域要配备排涝泵站,加装水力控制阀,构建独立排水分区,并设置临时封闭措施。(五)规范运行维护管理加大对排水管网、闸站、泵站和涵闸、截污堰、溢流井、鸭嘴阀等设施和各类排水机械、电器等设备以及城市排水井盖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力度;按有关规程定期建立排水管网清淤制度,积极采用CCTV、声呐等管道机器人设备,提高运维养护效率;组织好排水管网清疏,按有关技术规程,科学确定清淤次数,做到下井清淤、入管除积,消除管网堵塞、淤积、损坏等问题;建立河道定期清疏制度,加大河道清淤力度,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顺畅。(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抢险作用,细化完善
11、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抢险工作流程,提高可操作性;优化应急物资调用制度和程序,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质贮备,足量配备抽水泵、移动泵车等排涝抢险专用设备,加强应急排涝抢险队伍的训练和演练;强化部门联动会商,加强跨市、跨县(区)信息共享,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针对水库、沿河堤防、水闸等调蓄滞洪设施,根据防汛排涝的要求,制定详实有效的行洪排涝调度预案,做好城市上下游水库和内河水位的科学调度,避免出现洪水对城市排水口的顶托。(七)构建数字管控体系落实数字改革、总体提升的工作要求,推进地下管网数字化建设,通过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城市排水管网科学化、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快防涝监测预警平台迭代升级,提升内涝
12、气象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综合风暴潮、降水、洪水影响的城市内涝水灾害精细化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提升对隐蔽工程风险隐患、易涝区域风险等级评估和应急救援指挥功能,推进技术创新、完善法规标准,全面提高汛前、汛期内涝风险研判预警、应急抢险、灾后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智能管控水平。四、主要任务城市内涝治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要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全面抓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要加快实施易涝区域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城市排洪防涝工程、排水管网畅通工程、雨水泵站能力提升工程、雨水收集和调蓄工程
13、、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等七方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地既要建好令人眼前一亮的地上工程,也要扎实建好让市民安心的地下工程,上下兼顾,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水平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一)全面整治城市易涝区域通过城市竖向设计、重要区域设置移动防洪墙等手段增加防的能力,通过城市留白用于综合应急管理等增强避的能力,综合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针对城市易涝区域周边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立交桥等道路集中汇水区域、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逐一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落实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对易涝区域周边的雨水排放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增设雨
14、水篦,新建雨水管渠;对易涝区域周边的雨水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加机排能力,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在易涝区域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通过滞、蓄,实现雨水源头减排。(二)大力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河道(沟道)和防洪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河道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对城区堤防护岸等不达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加强河道、排洪沟(渠)和排水管网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的衔接,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道,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对过流能力不足的河道(沟道)进行整治、疏浚扩挖或扩建,整体提升排水能力;对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进行全面
15、疏通,确保排水通畅。加大对侵占河湖水系的违法建设拆除力度,逐步恢复河道自然形态。(S)整体提升城市排洪水平结合城市分区布局、河流自然条件和雨水汇集渠道,加强城市河道及好区强排设施、闸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城市内涝防治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确定沿河及好区排涝泵站强排能力,加强截洪沟等排洪设施建设力度,对能力不足的沿河及珏区抽排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整体提升排水能力;对河道闸门进行整治或改造,确保标高衔接、过流断面顺畅、水位满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此外,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全方位构建雨洪行泄通道。(四)加大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标
16、准规范,全面排查县城以上建成区排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情况及雨水出路情况;要通过扩大管径、旁路分流、调整排水分区等方式,加大排水管网等设施新建、改建力度,鼓励使用优质管材,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网设施分流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将原有雨污合流制管网作为雨水管网的,按标准进行排水能力校核;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要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改造溢流口和截流井等方式,减少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五)提升雨水泵站抽排能力全面排查县城以上建成区雨水泵站等抽排设施功能状况、设计流量及抽排出路情况。雨水泵站室外地坪和出入口、通风口、吊装孔、检修孔等开口部位标高的设计应满足泵站在城镇防洪和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下的安全运行;雨水泵站流量要按泵站进水总管设计流量和收集范围内雨水量计算确定,鼓励设置备用泵,确保收水和排水能力相匹配;要配备双回路电源和固定发电机等备用电源,确保停电状态下排水泵站能正常运行。此外,排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