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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根据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与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相匹配的财政补偿方式,发挥财政补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功能和工作任务,落实财政保障职能,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二)引入市场机制。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对原有财政补偿存量进行调整,并给予适当的增量引导,探索建立专项补助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补偿机制,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强化绩效挂钩。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机制,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挂钩。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的监测,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
3、构按照公益性方向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三、主要内容(一)明确补偿渠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补偿机制改革后,建设发展等非经常性支出主要由财政专项安排,日常运行等经常性支出主要通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或医保(个人)按标准付费购买。随着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减少财政专项安排资金,而增加政府按标准付费购买的资金规模。(二)完善补偿方式1、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在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任务的基础上,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建设发展等项目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专项补助方式足额安排。财政专项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建设(含修缮)、设备购置(含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和培训经费、基本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和以基本
4、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部分)等。2、政府购买重大公共卫生等服务对政府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对口支援任务等指令性工作,以及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任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区财政局和区卫生计生局科学测算成本后合理确定。3、医保(个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规定的支付标准付费购买。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正常开展的条件下,积极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家庭病床、出诊、
5、家庭巡诊等社区卫生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4、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统筹整合原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资金作为改革后购买服务可用资金,采取政府付费购买方式给予补偿。现阶段对部分医保未补偿或补偿不足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购买范围。待条件成熟后转为全部由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付费购买。政府付费购买以标化工作当量确定的财政付费标准和服务数量为主要依据。制定项目标化工作当量。根据每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人力成本、资源消耗、风险和难度等因素,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在合理分解和规范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服务项目,并制定项目标
6、化工作当量。确定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付费标准。按照各项目标化工作当量和2021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目的实际服务数量,计算项目总工作当量。根据当年度购买服务可用资金总量,确定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付费标准。根据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地理交通、服务规模、基础条件、综合能力等因素的差异化情况,统筹确定调整系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调节,确保公平与效率。除项目成本增减、项目内容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外,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付费标准原则上维持不变。对总工作当量出现异常变动的,可及时调整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付费标准。5、政府购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乡村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后,统筹原有渠
7、道安排的财政资金,参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6、政府购买责任医生(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责任医生(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按照签约服务全人、全程健康管理要求,开展签订协议、健康咨询和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干预、评估、管理,以及协调转诊、康复指导和随访等服务所需成本,由签约服务费予以补偿。签约服务费中财政承担的资金,通过设立“有效签约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S)加强资金监管1、规范收支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和核算,对通过提供医疗
8、卫生服务由政府、医保(个人)付费购买取得的重大公共卫生等服务收入、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等,统一作为业务收入管理并进行明细核算,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各项医疗卫生支出。2、建立财政支付风险保障机制。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保障持续,建立财政支付风险保障机制,设立风险保障基金,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3、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建设并应用补偿机制改革信息化绩效考评系统,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核定政府购买服务付费金额的主要依据。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服务总当量、单位标化工作当量财政购买标准,计算每个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付费金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采取年度预算、分期预付、按年清算的办法。4、严格核查和惩处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四、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政府举办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一2021年6月)。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前期各项基础性调研、成本测算工作,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实施方案、财政补偿办法等文件,实施改革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等工作,启动补偿机制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二)实施阶段(2021年7月一2022年3月)。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补偿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完成基层
10、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绩效评价系统,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总结阶段(2022年4月一5月)。组织对实施阶段的运行和工作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修正及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全市推广积累经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单位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科学合理测算成本、制定项目标化当量和确定购买服务价格,
11、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健全机制推进工作,积极稳妥实施改革。(二)完善配套政策。坚持补偿机制改革与提升服务能力、人事分配、药品供应、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方面的改革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对基本医疗服务的政策调节和费用补偿作用,着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服务监管和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努力提升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增强改革成效。(三)强化工作措施。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在规范开展项目服务的同时,要善于创新工作方式、创新服务项目,要善于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要善于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改革创造良好氛围。本方案自2021年7月26日正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