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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发201927号)精神,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升新闻宣传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闻舆论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管宣传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宏观管理与指导,通过检查、指导、评比、通报等方式对新闻
2、宣传工作进行管理。第四条校信息化中心负责为校园网站建设与运行提供安全、稳定、高速的网络硬件保障。第二章新闻采写上传制度第五条根据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稿件主要由事件相关主办单位负责采写上报。第六条新闻采写要求(一)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二)准确把握语言分寸,新闻中涉及部门、单位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学校领导原则上也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指示”等用语。上级领导到部门、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使用“莅临”等用语;(三)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
3、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四)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五)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六)校内新闻采写,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
4、“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XX义、XXX等”的简略形式;(七)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供稿署负责人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遵照此条要求。第七条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一)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二)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
5、使用简称;(三)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如需区别“文、图”,采用“撰稿:作者(半角空格)图片:作者”的形式。原则上不接受署名为“学生个人”“学生社团”的稿件;第八条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质量上要保证清晰,不带水印,无“硬伤”,避免上传合影,数量上以能反映新闻内容、不重复为宜。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宽度为700像素。第九条通讯员在上传信息之前必须认真校对,以防内容错漏。第三章新闻审核发布制度第十条校园网站是学校新闻宣传的网络媒体,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审核发布校园网主站各类新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编辑发布本单位、本部门网站新闻。第十一条为保证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权威
6、性,校园网站新闻上传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上传新闻稿件的审核,并在上传的新闻稿件中注明审核人姓名。需要校领导审核的新闻稿件由各单位、各部门送审。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所有新闻的终审。各审核人要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第十二条学校对外新闻宣传归口校党委宣传部管理。学校对外新闻宣传所有稿件需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方能对外发布。涉及学校全局性重要工作的需报校党委书记或者分管校领导同意。(一)校党委宣传部的对外新闻宣传组织管理职责包括:1.策划、组织学校对外媒体宣传活动;2 .审批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媒体宣传方案,审核对外媒体宣传稿件;3 .汇
7、总并归档对外媒体宣传成果。(二)学校对外新闻报道的主要形式为:1.举办新闻发布会;4 .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相关活动和来校采访;5 ,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6 .向新闻媒体推介新闻通稿。(三)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方针政策、改革举措、工作部署、招生就业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的对外新闻发布,可以“阜阳师范大学”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由校新闻发言人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阜阳师范大学”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四)报道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安徽省和阜阳市等领导在我校的活动及重大事件的有关新闻稿件,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签署意见,并报校党委书记或分管校
8、领导同意后,由校党委宣传部对外发稿。(五)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接受涉及学校的新闻媒体采访,或师生员工个人私自向媒体报料、投稿或接受采访,造成新闻失真和学校声誉受损,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六)学校重大活动须邀请校外新闻媒体的,经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并确定媒体名单后,方能组织实施。(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向校外新闻媒体投送的反映我校有关情况的各类新闻作品,必须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才能发表。宣传作品一经公开发表,作者应及时将发表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及发布稿件的链接网址交校党委宣传部登记存档。(八)稿件经校外媒体发布后,校园网站应及
9、时予以转载。第十三条利用建立的“校园网站新闻发布平台”,采取拟稿人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核、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终审等多级流程,实现校园网站新闻发布无纸化办公。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利用该平台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考核。第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政治关、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一)真实性。新闻内容包括事件的真实性,包括所有涉及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二)及时性。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投稿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10、含新闻发生当天)上传,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则上不予采用。(三)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第十五条校园网站新闻宣传主要内容学校校园网主站主页设置“学校要闻”和“综合新闻”两个新闻栏目。(一)“学校要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校,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2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3 .学校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报道;4
11、 .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5 .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6 .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7 ,学校领导活动;8 .集体或个人获省级以上重要奖励;9 .各部门、各单位改革发展中好的做法、特色和亮点工作,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二)学校一般性工作新闻及各单位、各部门新闻在“综合新闻”栏目中发布,主要内容包括:1.在“学校要闻”发布内容之外的涉及全校的工作和活动;10 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11 各单位、各部门其它重要新闻。第十六条校园网站新闻报道遵循价值取向原则。涉密活动不
12、予报道,短时期内密集开展的调研、考核、内容相同的讲座,重复开展的同类型的学生活动、各类比赛等,一般合并或者择先、择优报道。第四章通讯员制度第十七条通讯员是指我校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网络信息发布的工作人员。通讯员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安排一名在职人员兼任,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十八条通讯员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文字编排软件操作能力,能准确把握和贯彻校党政整体工作思路,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有敏锐的信息触觉,较好的文字编辑和表达水平;第
13、十九条通讯员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主页更新和维护,重要新闻经审批后报送至学校新闻发布平台;(二)每个工作日登录阜阳师范大学校园网站通讯员QQ群并保持在线,密切关注和本单位、本部门有关的新闻报道,如发现新闻报道有错漏,在二级网站的应及时修改,在校园网主站的应及时告知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进行修改;(三)积极参与有关会议、学术交流、培训、网上讨论等活动;(四)及时提供各类新闻线索。第二十条通讯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14、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损害集体荣誉和利益的;(八)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通讯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一条校党委宣传部按自然年度对全校所有单位网络新闻采写上传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对优秀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第五章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新闻宣传成果的类型(一)内宣成果:在校内新闻网、校报、学校官方微信和微博等媒体播发的反映学校及各单位
15、工作的新闻作品。不包括校报副刊、广播文艺栏目中的文学艺术类作品。(二)外宣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报刊、电视、广播、主流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报道的反映学校及各单位工作的新闻作品(含文字报道、新闻摄影、音像新闻等)。不包括个人公开发表的文学艺术、论文类等作品。在具有CN刊号的期刊、杂志上刊发的介绍学校各方面工作动态、经验、成就、简介的文章,给予认定。在校外内部刊物上刊发的新闻稿件,不计入外宣成果。第二十三条新闻宣传成果的认定(一)内宣成果教职工、学生撰写的稿件,认定给作者所在的单位。由校党委宣传部策划安排、校报记者采写的稿件,不计入单位稿件。两个以上单位的作者采写或在编发中多稿合一的稿件,原则上对作者所属单位分别认定一篇。(二)外宣成果1.媒体级别认定国家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教育部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媒体。省部级:安徽日报安徽青年报新安晚报江淮时报安徽工人日报等;安徽教育工作情况等省教育厅主办的简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先锋网、安徽教育网、中安在线、凤凰网等网络媒体。地市级:阜阳日报颍州晚报等;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发布、阜阳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其他媒体,比照上述规则认定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