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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谈判方法和程序十三、谈判小组1.1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建。13. 2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比较。十四、竞争性谈判评审原则13.1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从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3.2 谈判小组须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谈判响应方,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3 在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13.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
2、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透露此次的谈判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14. 5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15. 6为了便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在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澄清内容须由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十五、评标办法15.1 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5.2 如最后报价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5. 2.1最后报价高于初次报价的;15. 2.2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15. 2.3最后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或
3、者填写不规范的;16. 2.4交货期、免费保修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15.3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C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当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十六、开启谈判响应文件17. 1由谈判响应方代表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完整性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开启并记录。十七、谈判程序17.1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宣布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退回信用不良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17.2 由各谈判响应方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17.3 先开启谈判响应方的商务文件和商务文件证明材料原件,送谈判小组审核;1
4、7.4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符合性、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谈判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谈判响应方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7.5 宣布商务文件的评审结果。如商务文件评审未通过,不再进入谈判;17.6 开启谈判响应方的报价文件(报价保密),抽筌确定各谈判响应方的谈判顺序;17.7 谈判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谈判需要可能适当调整谈判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谈判响应方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对谈判响应方有约束力。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信息资料;17.8 本次谈判只进行一轮,各谈判响应方
5、在谈判全部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统一填写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提供),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无需填写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表与最后报价明细表的组价方式同初次报价表与初次报价明细表的租价方式,采购数量按实计算);17.9 开启并宣读最后报价表,记录人当场记录;18. 10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评审;18.1 谈判小组认为谈判响应方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方的报价,应当要求该谈判响应方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谈判响应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不能提供的,或者谈判小组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谈判响
6、应文件处理;18.2 在谈判过程中,如谈判响应方不足3家的,谈判小组认为明显缺乏竞争,可视情况作出是否继续谈判的决定;17. 1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18. 14宣布结果并退还各谈判响应方的证明材料原件。十八.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18.1 谈判小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有效的最后报价最低的谈判响应方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19. 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九、成交通知书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示。19.2 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
7、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O19.3 公示期内无质疑的,期满后由采购人向成交候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二十、质疑投诉20.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公示期内可依法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其他形式的质疑材料概不接受。质疑书应明确阐述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事实依据未提供的、提供
8、的事实依据不足的或证据来源不合理的,该质疑不予受理。20.3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自成交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1 谈判响应方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预算;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十二、履约保证金2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天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5%的展约保证金。逾期交纳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成交资格。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3履约保证金在通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二十三、签订合同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至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 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23.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23.4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2021年度天台县省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中资源化站点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TZ-2021-011(竞)甲方:天台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成交供应商)根
10、据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天台县省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中资源化站点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 1货物名称:1.1 2数量(单位):1.3 质量标准:1.4 型号规格:1.5 技术参数:二、价款支付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o2.2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L在质保期(免费保修期)满后工天内付清。2.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在国家规定的增减范围内甲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最终的合同总价款按货物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三
11、、技术资料3.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5.1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计元。5.2 履约保证金在通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供应。6 .2如有转
12、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7 .1交货时间:8 .2交货方式:9 .3交货地点: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八、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8.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防破损和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8.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8.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或货到甲方一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8.4货物在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签收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九、调试和验收9.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
13、量标准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初步验收,验收时出示产品出厂合格证、原厂家质保书及说明书等,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9.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付甲方。9.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如需进行调试的,乙方负责免费指导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以达到能够使用货物,并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9.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乙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9.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
14、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参加现场验收的,视为乙方认可货物质量问题、放弃验收抗辩权。十、税费承担10.1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一、质保期和售后服务ILI质保期年(免费保修期年)。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口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
15、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IL5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免费保修期的,乙方仍应负责维修,维修可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违约责任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向乙方支付拒收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一20违约金。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生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