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调岗调薪处理不当的法律后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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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企业调岗调薪处理不当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将会面临以下的法律后果: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就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因此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三、用人单位有可能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擅自对员工调岗调薪,员工因此不服从的,很多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

3、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案例】2007年8月,小张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一物业公司任厨师长,月工资5千。后来新任的总经理想将厨师长换成自己的亲戚,于是以小张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其工作岗位和报酬,担任保安,工资2800元,并要求小张3日内到保安部门报到,否则视为旷工。小张接到通知后并没有去保安部门报到,而是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物业公司的调岗调薪通知,并再也没有去物业公司上班。鉴于小张连续三日没去上班,物业公司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开除决定。小张随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变更仲裁请求,要求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小张收到岗

4、位调整后未到物业公司上班的行为不属于旷工,物业公司作出开除决定缺少依据,裁决支持小张的仲裁请求。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张的行为是否属于旷工及调整岗位通知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谓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不来上班,而小张的行为明显不是无正当理由,是因为不服调岗调薪的通知而不去物业公司上班的。物业公司的调岗调薪的理由是“不能胜任厨师长的岗位要求“,但物业公司既没有提供经小张签名确认的岗位要求,也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小张不胜任工作,因此其决定时缺乏法律依据的。【案例】赵某是某上市公司的财务经理,每月工资9000元。2009年6月,公司总经理因面临业绩压力要求赵某做假账,赵某不同意。于是公司以赵某不服从公司领导安

5、排为由将其调到后勤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赵某不服从安排,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于是公司以赵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擅自将赵某调整工作岗位,在赵某不同意的情况下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裁定公司支付赵某赔偿金。公司仅仅因为赵某不同意做假账就擅自解除调整其工作岗位,公司调整赵某工作岗位的理由是不充足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公司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

6、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案例】陈某与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某的职位是总裁助理,月薪5000元。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公司更换总裁,新总裁想招用自己的人担任秘书,于是调陈某去到行政部,月薪3000元。陈某没有同意公司的安排。合同期满后,由于新总裁对陈某不服从调岗一事耿耿于怀,公司没有与陈某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金。陈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过调查,责令该公司必须支付陈某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一直拒不支付,于是劳动行政部门再次发出通知书,则令公司除向陈某支付3个的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3个的赔偿金。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即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也故意不支付,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旦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及时支付,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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