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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昌茂酒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配制酒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目的本文件规定了配制酒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粮谷类蒸储酒为主要原料,水、种植人参(5年及5年以下)、水果(葡萄、猱猴桃、杨梅、橙子、柠檬、桑根、樱桃、红枣)、食用花卉(桂花、金银花)、食用中药材(枸杞子)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浸泡、过滤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配制酒。为了规范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食用安全和质量,同时为监督监测提供依据,制定了本文件。二、标准编制过程本文件于2023年8月开始由重庆市昌茂酒业有限公司筹备起草。为确保标准各项指标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我公司成
2、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负责查阅相关标准和资料、反复试验验证、征询专家意见等工作。本文件在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时,尽量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在试验验证阶段,我公司对本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值均在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检测、验证及参阅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起草小组经过分析整理,于2023年9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三、技术指标确定依据本文件各项技术指标中,甲醇、氧化物的限值依据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储酒及其配制酒制定;铅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
3、量制定,其限值严于国家标准;感官要求、酒精度为本企业根据产品特性及检测结果自定。农药残留限量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理化指标确定及检测数据统计项目确定指标安全限量对比检测结果检验方法酒精度(20,C)(%vol)38-60-52.0GB5009.225铅(以Pb计)/(mgkg)0.150.18严于国标未检出GB5009.48氯化物(以HCN计)(mgL)8.08.0等同国标0.11GB5009.48甲醇/(gL)0.60.6等同国标0.208GB5009.266“酒精度”按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l%vol.甲醇、制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四、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的说明:本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