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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创建标准(一)劳动用工规范。企业招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就业歧视行为。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使用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规章制度完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劳动规章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劳动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主动公示、告知职工。(三)工资分配合理。依法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设计合理。本企业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80%o建立工资合理的增长机制,
2、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四胜会保险与福利。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职工福利支出。(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执行国家有关休息和休假制度。(六)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工会活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协商,签订“1+3”集体合同。(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
3、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八)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配备调解员等专门人员,实行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处理机制完善。及时调解化解劳动争议。(九)企业文化。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建立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建立帮扶档案。(十)职工满意度。职工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满意度较l三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