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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新桥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3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带队领导确定,区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通知相关单位。二、督查组组成及分工由区安委办领导带队,参加人员由区直相关部门、区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参加股室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督查工作。抽查重点企业(单位)和场所由各组自行确定。三、督
2、查重点内容(一)节后复产复工。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XX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一情况两个清单”报送和动态更新及隐患闭环情况;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思路。(三)重点领域监管情况。对井采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情况;森林防火、汛前准备及安全检查等情况。四、检查方式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园区、办事处)随机抽查12家重点企业。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负责汇总相关督查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将进行专项通报。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