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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更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办事指南的通知(穗城管(2022)114号)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办事指南进行优化,精简办事流程。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办事指南2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3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告知承诺申请书4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领取说明5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登记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2月25日附件1广
2、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水路运输)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与“城市建筑垃圾准运核准(水路运输)”同,下称“水运核准”。二、设立依据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IOl项规定)。2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九条)。3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N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三、实施依据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四、审批权限由市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五、办理对象从事建筑废弃物水上运输的运输单位。六、办
3、理条件2 .企业和所属船舶具有符合海事、港务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3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船舶每艘总核载质量五百吨以上,船底密闭,安装行驶及监控记录仪、终端接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台并能有效使用;4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5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及机械、设备和船舶停放点。七、收费标准本许可项目不收费。八、办理时限1 .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2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即办件)。(说明:办结时限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间,补齐补正时间不计入。)九、办理结果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电子证照)。作出运输建筑废弃物许可决定的,应当对船务公司所属符合要求的船舶同时发
4、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十、办理进度查询(-)处置证进度查询申请人可直接网页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右侧“办件进度”点击查询。(-)信息卡进度查询曹工、郑工:37612646oH一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补充说明适用情形是否为可容缺材料是否为告知承诺必要材料1广州市建(I)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新否是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2)同时上传“可编辑EXCel表格”与“盖章扫描件”。(3)企业在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后,船舶应同时具备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信息卡领取详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领取说明(说明同步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专题
5、专栏-建筑废弃物管理处公开)。增、延期、变更新国内水路增、2运输经营许电子版。仅限免提交广东省内核发证件。延否是可证期、变更若该电子材料申请人以往办事提交过,且申请人健全的技自查认为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申请人再次术、质量、3安全和监测办事时可在申办网页选择过往提交过的电子材新增否否料,无需再次上传,若申请人自查认为不符合部管理制度门本次审核要求的则需再次上传。单独的办公若该电子材料申请人以往办事提交过,且申请人新场所证明文自查认为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申请人再次增、4件,机械、办事时可在申办网页选择过往提交过的电子材延否否设备停放场料,无需再次上传,若申请人自查认为不符合部期、所文件门本
6、次审核要求的则需再次上传。变更1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1)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2)同时上传“可编辑EXCel表格”与“盖章扫描件”。(3)企业在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后,船舶应同时具备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信息卡领取详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领取说明(说明同步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建筑废弃物管理处公开)。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版。仅限免提交广东省内核发证件。3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若该电子材料申请人以往办事提交过,且申请人自查认为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申请人再次办事时可在申办网页选择过往提交过
7、的电子材料,无需再次上传,若申请人自查认为不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则需再次上传。4单独的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机械、若该电子材料申请人以往办事提交过,且申请人自查认为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申请人再次办事时可在申办网页选择过往提交过的电子材设备停放场所文件料,无需再次上传,若申请人自查认为不符合部门本次审核要求的则需再次上传。十二、办理流程(一)即办流程1 .网上申请。行政相对人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无需另外到窗口递交材料。2 .窗口受理。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符合要求的同意受理。3 .业务审核。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 .许可决定。作出
8、行政许可决定。5 .电子证照签发。对准予行政许可的,签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电子证照。6 .许可公示。7 .信息卡发放。在签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电子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公司所属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水路运输要求的船舶发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二)告知承诺流程未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中留下关于水运核准记录的申请人,或本部门确认并记录其不诚信信息已超过两年的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制范围。1 .网上申请。行政相对人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无需另外到窗口递交材料。2 .窗口受理。符合要求申请告知承诺受理的,提交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排放)核准告知承诺
9、申请书,以及申请材料列表中的必要材料。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符合要求的同意受理。3 .政务中心首席代表审批。政务服务窗口办事人员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查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转审批事项授权局派驻政务中心首席代表批准。4 .许可决定。政务窗口首席代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 .电子证照签发。对准予行政许可的,签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电子证照。6 .许可公示。7 .信息卡发放。在签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电子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公司所属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水
10、路运输要求的船舶发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8 .许可后审查。许可发放的行政机关,在做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收回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原件,许可审查后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准确地对许可公示予以修改;并记录其不诚信信息,自记录之日起两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该事项有关审批手续。十三、流程图(-)即办流程图即办流印图(二)告知承诺流程图i知承诺制流程图十四、相关表格文本1
11、.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2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告知承诺申请书3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领取说明4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船舶信息卡登记表附件2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表填报须知:1.全部信息填写完整,确保真实有效,加盖公章。2.红色字体填写,单击“空格”,通过倒三角符号进行选择。3.网上申请应当上传申请表“可编辑Excel电子表”“盖章扫描件”两种形式(两者均要上传)。4.重点注意事项: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智能终端必须有效开启,并接入广州市城市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一)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原处置
12、证号(延期、变更需填写)延期、变更内容(延期、变更须填写)告知: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申请变更:营业执照或者海事、港务部门规定的证件记载内容发生变化的,新增、变更过户、报废、遗失船舶的。企业名称(盖公章)区域企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船舶已安装监控、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并接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台并有效使用(二)申请船舶信息卡基本信息船舶名称载质量(吨)申领情形(新增,变更,遗失,报废,注销)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我单位已阅知备注说明,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承诺申报所属船舶均在广州市合法临时装卸点承运建筑废弃物,自愿承担虚报、瞒报、
13、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运输单位公章)附件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许可事项告知承诺申请书行政许可事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路运输)核准申请日期:年月日注:本告知承诺申请书一式两份,许可机关和申请人各留一份。一、基本信息申请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二、行政许可机关的告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口卜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有关规定,本行政许可机关就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为: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3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4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二)法定条件申请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具有符合海事、港务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5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船舶总核载质量五百吨以上,船底密闭、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6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7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及机械、设备和船舶停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