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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工信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局网站建设,更好地发挥我局网站的对外窗口作用,现就局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责任分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分别负责以下内容的信息更新。(一)办公室1 .一级栏目“信息发布”中的二级栏目“信息公开”中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务公开”内容。(二)综合处、规划与投资处一级栏目“信息发布”中的二级栏目“信息公开”中的“规划计划”内容。(三)科技处、新兴产业推进处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创新创业”、“产学研对接”内容。(四)法规处(产业政策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2、)2 .一级栏目“信息发布”中的二级栏目“政策文件”中的“国家法律法规”、“吉林省法律法规内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内容。3 .一级栏目“解读回应”中的二级栏目“政策解读”内容。(五)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一级栏目“信息发布”中的二级栏目“数据开放”中的“工业运行相关数据”内容。(六)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两化融合”内容。(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绿色发展”内容。(八)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处(创业服务处)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创新创业”内容。(九)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处、民营经济协调指导处一级栏目“专
3、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民营经济”内容。(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交通邮电处)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安全生产督管”内容。(十一)干部人事处(老干部处)一级栏目“信息发布”中的二级栏目“概况信息”中的“部门职能”、“处室职能”、“领导分工”内容。(十二)机关党委一级栏目“专题专栏”中的二级栏目“党建园地”内容。(十三)一级栏目“互动交流”中的二级栏目“留言评论”、“在线咨询”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十四)一级栏目“要闻动态”中的二级栏目“经济动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内容:各处室、直属单位报送相应内容及新闻。二、工作要求1 .高度重视。各处室要
4、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信息上传工作,定期更新所负责的栏目内容,做到可以公开的各级、各类政策、文件、活动、工作等信息都要及时录入到局网站中,充分发挥局网站对外发布信息的窗口作用。2 .及时更新。各处室负责的专题栏目内容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对于全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制度、规划、要点等信息,相关处室要在第一时间在局网站对外发布;开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会议、调研活动等事项,相关处室要及时形成材料,及时上传到局网站,确保所负责的栏目及时更新。“经济动态”、“工作动态”栏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月上报10条,其中包括2条原创新闻,原创新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送至指定邮箱。3 .保证质量。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
5、原则,各处室拟上传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全市和全局中的文件、通知、公告和重要活动等信息,要经分管局长审定同意后上传,确保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严重问题将承担相应责任。4 .加强督查。将局网站更新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办公室每月对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通报。三、相关要求1 .各处室、直属单位上传信息时要标明上报的日期和信息具体放在哪个栏目中。2 .上传“通知公告、图片新闻”信息时,首先要填写市工信局政务公开上网信息审批单,需分管局长签字后报到办公室,方可在网站上进行发布。3 .拟上传的信息材料要求word文档格式,图片要达到600*400像素以上,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王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