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年度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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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德办字(2019)6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从绩效管理上入手,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鲜明的导向激励广大乡镇干部奋发有为,激发干事创业的潜能和激情,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丰林提供坚强保证。(二)基本原则。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坚持个体

2、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坚持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二、组织保障成立丰林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督查办公室,由镇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镇纪委、党政办、组织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及绩效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本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督查,并提出认定考核等次和奖惩方案等,报镇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实行奖惩兑现。三、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镇在编在岗的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干部,离、退休干部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3、“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其他人员参照执行。(二)考核方式(1)考核分值。采用百分制方式,总分100分,加减分项上不超过5分。对领导干部公共职责、个人岗位职责、民主测评进行综合考核,并设置先进典型奖励考核项目。计算公式是公共职责、个人岗位职责、民主测评三项评分总和加上加减分为最后绩效考核得分。(2)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三)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IOo分)一是公共职责(25分)。含日常考勤10分,遵守工作纪律情况10分,理论学习5分;二是岗位职责(70分)。其中本职工作

4、30分,服务中心工作30分,驻村工作10分;三是民主测评(5分)。含工作作风、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服务效率、工作效果等方面。2、考核方法A、副科级以下干部日常考勤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20分),由镇纪检口、党政办进行考核,每月一汇总通报,年底汇总考核结果。理论学习工作(5分),由宣传口进行考核,每月进行汇总通报。本职工作(30分),年底采取集体评分制,镇党政主要领导评分(占30%)、镇班子领导评分(占50%)、镇干部及村干部评分(占20%)。服务中心工作(30分),年底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评分(占30%)、镇班子领导评分(占50%)、蹲点村干部评分(占20%)。驻村工作(10分)年底由镇党政主要领导

5、评分(占20%)、镇班子领导评分(占30%)、蹲点村第一书记及村干部(占10%)及蹲点村目标管理考评得分(占40%)O民主测评(5分)年底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对个人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按比例计入民主测评得分。B、班子成员公共职责及民主测评部分参照一般干部考核内容。岗位职责(含包村工作)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占40%)、蹲点村第一书记及村干部评分(30%)、分管口干部岗位职责及蹲点村目标管理考评得分(30%)。班子成员分管口干部及蹲点村,以镇党委分工文件为准。C、镇党政主要领导总分取全体副职班子总得分的平均分。四、考核细则(IoO分)(一)日常考勤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20分)1、考勤制度。考勤实行点

6、到制与签到制相结合。工作日实行早会点到制,每日值班、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均要求在镇住宿并实行签到。凡有下列情况的,在考勤考核分数中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早会点到(含镇村干部大会)缺勤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一天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扣2分;全镇其他各类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镇统一安排节假口参与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无故不参与的扣1分;以上扣分年底进行累计,直至扣完为止。考勤由党政办每天报镇纪委,每月一汇总一通报。2、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履行书面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之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含2天)必须由镇长批准,3天以上(含3

7、天)由镇党委书记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批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每天扣2分。值班干部因事调班,必须提前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到党政办进行备案,值班领导调班须经书记同意,严禁私下随意调班,一经发现,每次调班双方各扣0.5分。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扣2分,而后每超过一天再扣1分。3、实行外出登记制度。干部下村、县城办事和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在镇党政办登记具体事由,分管领导要进行签字确认,督查办将对登记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外出登记情况不实的,分管领导和干部同时扣1分。4、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8、规章制度要求的,一经发现,按纪委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被县纪委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镇纪委通报的每次扣5分。5、自觉维护机关干部形象。工作中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执行群众接待首问负责制,谁接待谁负责,如发现对群众诉求不闻不问,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党员干部参加党的会议活动以及上级主要领导检查、视察工作等有佩戴党员徽章要求的,对不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2分。(二)理论学习(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镇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业务培训,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无故不参加或不请假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本职工作完成情况(30分)一是县委、县政府年

9、终对镇党委、政府考核设有单项奖的工作进入前8名的,算完成任务,不扣分,否则扣1分;达标考核工作完成达标任务不扣分,否则扣1分;如排名后三的,分管领导分别再扣1分、2分、3分,口子干部分别扣0.5分、1分、1.5分。二是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全镇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责任分工,适时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一次扣0.5分,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四)服务中心工作情况(30分)对干部参与镇中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由镇党政联席会确定本年度中心工作,2020年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丰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集镇改造、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积极参与中

10、心工作,对不服从领导调度,工作推诿扯皮、挑肥拣瘦、被动应付、打折扣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年底,由镇党政联席会或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五)驻村工作(10分)蹲点村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村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由镇党委另行制定。(六)加减分项(不超过5分)1、所负责的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的,或者在我镇召开工作现场会或推广我镇相关工作经验的,分别给予所有相关责任人(指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人,以下均简称“相关责任人”),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如个人受表彰则相应减半加分)。受到通报批评的分别相应扣3分,2分,1分,0.5分。2、在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涉

11、及县委、县政府年终对镇党委、政府考核设有单项奖的工作(以下简称“单项工作”),获得一、二、三名的,分管和直接负责同志分别加3、2、1分。其他工作获得一、二、三名的,分管和直接负责同志分别加2、1、0.5分。一项工作多次获得表彰或先进的,不重复加减分,取最大加分项进行加分。3、先进典型奖励,评选先进典型干部,从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理论学习、本职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四个方面评选遵规守纪型干部、担当型干部、服务大局型干部、学习型干部各三名,各加1分。(其中从干部中分别评选2名,从班子成员中分别评选1名)。4、鼓励机关干部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和报送信息报道,年上稿在10篇以上的部分,每篇加0.1分。调研文章在

12、市级刊物(不含网站,下同)上稿的,一篇加1分;在省级刊物上稿的,一篇加2分;在国家级刊物上稿的每篇加3分,同一稿件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为准。信息报送年上稿在10篇以上的部分,按照国家、省、市、县分别给予每篇加1分、0.5分、0.3分、0.1分。其他奖励事项进行一事一议确定。五、结果运用年终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干部推荐及年终奖金等直接挂钩。(一)镇绩效考核办根据得分高低,按照4:4:2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执行绩效奖金发放,极差控制在5%-20%内浮动。(二)每位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奖金基数为:全镇获得绩效考评奖金,年终按个人考核等级按比例进行发放。考核为优秀等级人员

13、,按本人绩效奖金基数上浮6%发放;考核为良好等级人员,按本人绩效奖金基数发放,考核为合格等级人员,按本人绩效奖金基数下浮6%发放。绩效奖金发放如有超出绩效奖金基数部分,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奖金中补齐。党政主要领导年终绩效奖按副职班子平均数值计算。(三)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单项工作获奖的,由镇党政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给相关责任人予以奖励。单项工作年终考评全县倒三的,则分别扣相关责任人400元、300元、200兀O(四)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造成失分且类别排名倒数第一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五)公务员、事业编干部被评为第一等级的作为后备干部重点推荐。对连续两年低于60分,且排名倒数

14、后三的行政事业编干部,进行谈话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告组织部门,镇自聘干部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六)对借用借调人员、自聘人员、请病假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年终绩效或年终奖金由镇党政联席会议一事一议。涉及人事变动的干部,原则上按其在丰林工作的实际时间发放其年终绩效奖(不得重复发放)。(七)服务园区中心工作:因丰林工业新区征迁任务繁重,对所参与的干部进行交通费、误餐费、加班费等进行一定补偿。六、相关要求(一)加强日常考核。镇纪委负责汇总通报出勤违纪等信息,镇党政办负责收集表彰获奖、督查通报等信息,镇组织口负责建立全镇绩效考核工作台账,并且原则上每月公开通报一次考核结果。(二)严肃考核纪律。绩效

15、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密守纪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施考核。考核工作全程接受所有干部职工监督,镇纪委负责受理考核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并及时予以核查。(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进一步激发全镇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干部在干净干事的前提下,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因非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能及时纠错改正的,可以免于扣分或减少扣分。具体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核实认定、研究通过进行,由干部本人向镇纪委提出书面申请,镇纪委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提出认定意见,并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研究认定结束后,由镇纪委督促镇绩效督查办执行认定结果并向申请人反馈意见。(四)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镇绩效督查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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