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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规范XXXX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用水报装、正式用水等环节,因客户未按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付款、到期不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问题给公司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客户未按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付款、到期不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的风险。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发生接水、用水业务往来的企业客户。第四条稽查队负责拟定客户信用等级标准、具体实施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客户信用数据库等工作。客服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支持、保障、维护及相关数据使用
2、、授权管理、上传等工作。第二章客户信用等级第五条信用等级评定。(一)信用等级分级。1.用水报装信用等级分五级。一级:按签订供水合同约定情形、时限缴清了全部相关费用;二级:超过签订供水合同约定时限,且1次发函促缴期内(暂定30个工作日)仍未缴清全部费用的;三级:超过签订供水合同约定时限未缴清相关费用,且2次发函促缴期内(暂定30个工作日)仍未缴清全部费用的;四级:在3次发函促缴期内(暂定30个工作日)仍未缴清全部费用的,纳入公司内部黑名单用户管理;五级:超过3次发函促缴期内(暂定30个工作日)仍未缴清全部费用的,纳入公司内部黑名单用户管理的同时,纳入失信用户名单管理,并将恶意欠费的企业信息推送给
3、相关政务信用系统。2.正式用水信用等级分五级。在正常情况下:一级:累计欠费仅一个抄表周期;二级:累计欠费三个抄表周期;三级:累计欠费五个抄表周期;四级:累计欠费七个抄表周期,纳入公司内部黑名单用户管理;五级:累计欠费九个抄表周期,纳入公司内部黑名单用户管理的同时,纳入失信用户名单管理,并将恶意欠费的企业信息推送给相关政务信用系统。(二)信用等级变更。一至三级的用户根据缴费情况在一至三级内调整其信用等级,且一级的用户可根据缴费情况调整为二级、三级,二级、三级的用户可根据缴费情况直接调整或逐级下调至一级用户。四级的客户若全部缴清费用后,须先取消黑名单管理,再直接调整至一级用户;若缴清了80%(含)
4、内的费用,只取消黑名单管理,待全部结清费用后,再直接调整至一级用户。五级的客户若全部缴清费用后,须先将其企业信息推送相关政务证信系统消号,并取消黑名单管理,再直接调整至一级用户;若缴清了80%(含)内的费用,可将其企业信息推送相关政务证信系统消号,并降为四级用户管理。第三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六条公司稽查队作为客户信用管理部门,应在客服中心配合下,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并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且定期分类梳理、汇总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分管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要对报告核实并签字初审后,再提交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定,其报告由客户信用管理专人按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存档管理,并纳入公司档案管理检查项目。对发生恶意欠费的客户信息,须经分管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后,才能推送相关政务信用系统。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